长沙市望城区构建“制度+科技”预防腐败新机制

2012年,长沙市望城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预防腐败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制定《“制度+科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开发《廉政风险科技防控管理平台》软件,投入400余万元,在18个职能部门建立“科技+制度”预防腐败工作机制,建设局、水务局2个单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财政、规划等16个职能部门正有条不紊实施中。省水利厅将向全省水务系统推广。
一、全面排查廉政风险,工作信息全部透明化。18个区直单位按照“宣传部署—排查风险点—编制流程图—评估定级—制度防控—资料汇总—网络编程—系统运行”的步骤,认真查找岗位权力运行的“关节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以及问题易发的“风险点”,共查找出一级廉政风险点1062个、二级风险点90个,制定防控措施1204条,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165项,绘制工作流程图340张。在此基础上,借助电子政务平台,把各科室审批事项涉及到的各个岗位、业务、环节以及相关内容、结果,全面及时地向全体干部群众公开,保障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水务局、建设局、财政局等单位在政务大厅添置了党务政务公开触摸电脑,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或群众可随时了解自己所关注的办事内容和办理进度,促进了行政管理的科学化。
二、开发防控平台软件,权力运行全程电子化。通过多方考察,选择一家实力雄厚的科技公司开发《廉政风险科技防控管理平台》软件,把电子政务融入反腐倡廉的制度设计和执行流程中,克服制度执行过程中的人情干扰和恶意规避,确保制度执行的刚性。在全面清理权力底数和修改完善制度的基础上,各单位结合各自的部门特点,科学分配岗位权力,精简管理层级,简化工作流程,将《廉政风险科技防控管理平台》母版软件进一步优化,把各项法规制度、工作规程、管理权限等设置为刚性的计算机程序,并与电子政务、内控管理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岗位固定、表单固定、流程固定,实现权力运行电子化。所有进入廉政风险科技防控管理平台的业务,只能严格按格式操作,按时限办理,按流程传递,按授权审批。
三、健全预警问责机制,全面监督适时化。事前廉政提醒。每项办事流程启动前,廉政风险科技防控管理平台都会自动弹出一个“廉政提醒”的对话框,提醒这项业务存在哪些风险点,如果踩中了红线,会做出怎样的处理。操作人员必须点击确认“我已认真阅读廉政提醒并承诺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之后,才能继续之后的流程。与此同时,操作界面还提供了办理此项业务需要掌握的相关政策依据。事中自动预警。所有办件事项从受理起,系统进行倒计时,任何一个审批环节在审批过程中超过最大审批时限,系统就会出现红色和橙色双色超时预警。事项办理过程中出现违规、超时等乱作为行为,系统则会自动预警并保存,作为效能考核的重要依据。事后监督问责。系统设置了举报平台,举报件将传递到单位纪检组长的电脑,纪检组对举报内容进行分析、调查,根据情节轻重下达“监察建议书”或启动问责程序。同时,派驻纪检干部还将对系统反馈出的违规、超时等乱作为行为,进行及时的诫勉和纠正。
望城区推行的“制度+科技”防腐新机制,实现了道德层面的“自律”、监督层面的“他律”和法律法规、制度层面的“律他”的有机结合,增强了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制度建设全面加强。督促指导职能部门根据法定职责,全面清理并明确对管理和服务对象行使的各类职权,编制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18个单位对原有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工程建设、资金管理、机关管理等6个领域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修订完善,以制度的形式明确权力的归属和外延,严格规范权力行使的主体和条件,确保权力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进行。如水务局新出台了《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国土局制定了《建设用地报批与供应管理暂行办法》,经开区制定了《附属工程管理实施细则》、《工程款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管理办法》等。
二是行政效能显著提升。建设局针对行政审批权较多的特点,确定了“全程代办方便群众,限时办结提高效能,痕迹管理强化监督,封闭运行预防腐败”的科技防腐理念,将其招投标办等8个二级机构(科室)的12个具体办件事项、55个办事环节纳入系统,实现电子政务、电子监察、阳光行政一站式管理。群众只需将要办理的行政审批项目资料交给窗口工作人员,便能实行全程代办。工程报建流程由原来的17个环节精简并联为4个,办结时限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缩短至14个工作日。
三是权力运行阳光规范。围绕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在进行廉政风险科技防控管理平台开发时,对权力进行科学分解和配置,重点在行政审批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给付、政府投资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等领域,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水务局将水利工程立项审批、招投标、变更签证、资金拨付四大关键流程全程纳入电子监管系统。工程变更规模单项超过50万元或累计变更超过合同价20%,若未履行相关程序,系统将拒绝支付变更费用。在建工程进度款支付中,系统将付款比例严格限定在合同价70%以下,杜绝超进度付款现象。自6月运行以来,水务局服务科室(窗口)共受理210项,办结201项,办结率为95%,并实现了零投诉。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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