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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创新派出(驻)机构监督模式

编辑:黄建明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未知

        近年来,醴陵市纪委创新派(出)驻机构管理,实行“三三制”工作模式,大力推进巡察监督、立体监督和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较好地发挥了派(出)驻机构职能作用。
        立足“三个增强”,实行巡察监督。本着“科学、合理、高效、管用”原则,制定下发《派出(驻)机构巡察工作制度(试行)》,对监督和联系部门实行巡察监督。一是结合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和巡察单位职能,科学确定巡查内容,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特别是人、财、物管理使用以及贯彻执行党的方针、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廉洁从政等6项内容进行监督。二是严格程序,提前15天将巡察时间、人员、内容、方法通知被巡查单位,同时发布巡查公告,设立监督电话,随时接受群众投诉,并采取“一听、二谈、三访、四评、五查”开展工作,增强规范性。三是注重成果运用,增强实效性。去年以来,共巡察单位8个,督促制定整改措施30余条。 
        运用“三个手段”,推进立体监督。一是加强日常监督。实行日常报告制度,要求各部门单位及时呈报本单位“三重一大”及有关重要事项,随时了解和掌握监管部门单位的有关情况。今年以来,共收集报送重要信息130余条,开展教育监督110余人次。二是实行全程监督。明确要求凡涉及动钱动人、工程发包、物资采购等重大事项,必须提前报告派(出)驻机构,由派(出)驻机构派员对酝酿、决策、执行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形成监督记录。今年上半年,共监督重要决策事项47项,纠正问题23个。三是强化专项督查。围绕推进全市重点工程项目、优化发展环境、“作风建设”等,先后组织开展了11次专题督查,开展明查暗访13次,走访企业130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153个。 
        注重“三管齐下”,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一是督促建章立制。今年以来,各部门单位创新完善制度10余项,切实做到了用制度规范、靠制度办事。二是严格目标考核。年初制定下发对监督检查和联系部门单位《党风廉政考核办法(试行)》,明确要求年中采取书面报告、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各部门单位廉政建设进行总结通报。年底组织专门考核组,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述职报告、民主测评、查看资料等方式,对各部门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量化打分,奖励先进、督促后进。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对部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事前不报告、事后不补报,重要情况应报未报、故意规避派驻(出)机构监督等情况,除在年度考核中扣分外,对相关部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视情节轻重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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