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三项制度”强化权力监管

今年来,洪江市围绕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拓展干部监督空间,有力地加强了干部日常监督、消除监督“盲点”。
一是在党政部门推行纪检监督巡查制度。出台了《关于在党政机关实行纪检监察监督巡查制度的暂行办法》、《洪江市2012年度监督巡查工作方案》,将交通、民政、国土、林业、水利等9家单位确定为监督巡查对象。规定重大项目实施、专项资金管理、惠民资金发放、干部人事任免、行政执法收费、政府物资采购等8个方面为监督巡查内容,通过听取汇报、参加对象单位有关会议、查阅复制重要财务账目、进入现场实地察看、开展述职述廉评议等7种方式进行监督巡查。今年1-7月,该市纪委监察局已对42个项目进行现场监督巡查,共受理群众反映的项目规划、工程质量、招投标等问题15个,通过监督巡查发现和整改问题8个、查处违纪问题3个。
二是在建设领域推行重大项目报告制度。下发了《关于重大项目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的暂行办法》,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及矿业权出让等纳入报告备案的范畴,规定凡财政性投资项目中财政性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其中工程建设项目100万元及以上的,大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项目、矿产权出让项目500万元及以上,大宗物资采购项目金额50万元以上的,均需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由纪检监察机关签署备案意见后,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土地出让等交易中心方可受理相关业务。今年来,该市已有37家单位向纪委报告重大项目61个,其中国有土地出让项目4个、工程建设项目49个、政府采购项目8个,涉及资金2.8亿元,对2个未经纪委报告备案擅自挂网招标的项目予以叫停并重新挂网招标。
三是在责任制落实上推行量化考核制度。该市全面推行了负分累进责任制考核办法,增加了上级任务落实、案件查办、“三公”治理、创新工作等分值权重,并严格实行责任制考核“一票否决”,规定凡单位工作人员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被查处的、出现截留挪用套取挤占强农惠农资金的、单位班子成员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因工作不力或失职渎职引发重大事件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因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被立案查处的,一律实行“一票否决”。今年来共有13名党员领导干部因工作失职被追究纪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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