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作风整顿全民动员 兑现首批群众举报奖金

12月10日,投诉人王先生来到湖南郴州市作风办领取了500元举报奖金,这是该市开展作风大整顿活动以来发放的第一笔群众有奖举报奖金。
“作风大整顿活动不但帮我解决了投诉问题,还发给我奖金,心里感到很高兴。现在很多人认为举报没用,都是官官相护。”领取奖金后,王先生说,“我认为市作风办的效率很高,投诉2天后就接到了他们的电话,举报还挺管用,对这个事情的处理我很满意。以后看到国家公职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我一定还会勇敢举报!”
王先生是该市作风大整顿活动奖励的第一批2名举报人之一,另一名得到奖励的举报人姓黄,来自宜章县,奖金为300元。
事情回放:
事情一,王先生实名举报苏仙区苏仙派出所治安巡逻队员欧某违规收费。10月21日凌晨3点,举报人王先生的朋友陈某等8人因琐事发生纠纷,进而厮打,被苏仙派出所带回调查,王先生闻讯前往派出所协助其朋友办理相关手续。在相关手续办理过程中,治安巡逻队员欧某要求8名当事人每人缴纳100元指纹费,且拒不开具任何票据。王先生认为手续办理中存在违规现象,于10月21日上午向郴州市作风办进行了实名举报。
事情二,黄先生实名举报宜章县梅田镇国土所办理土地使用证效率低下。2003年,举报人黄先生欲购买梅田镇某地段一块土地,并向梅田镇国土所缴纳了4万元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费用。但由于经办人时任梅田镇国土所副所长的谭某工作效率低下、岗位调动等原因,土地证拖了整整9年未能办下。今年10月31日,黄先生决定通过举报来维护自己的个人权益。
事情处理:
接到举报后,郴州市作风办立即责成市公安局作风办、宜章县作风办等部门开展调查。
郴州市公安局作风办、苏仙区公安分局组成了联合调查组,10月21日中午展开了相关调查。调查组调查后认定,苏仙派出所治安巡逻队员欧某擅自收取案件当事人指纹费的情况属实;办案民警石某在办案过程中监管不力,导致了擅自收费问题的发生。根据调查结果,苏仙分局决定:一,呈请苏仙区政法委,辞退违规收费的治安巡逻队员欧某。二、对带班的办案民警石某给予通报批评。日前,苏仙区政法委已下发辞退治安巡逻队员欧某的批复,并对带队民警石某进行了通报批评。
11月22日,宜章县作风办、宜章县国土局于全面调查后认定:宜章县梅田镇国土所原副所长谭某(现宜章县玉溪镇国土资源所干部)在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行为。考虑到调查期间,谭某认错态度较好,主动向投诉人承认错误,并得到了投诉人的谅解。决定责成谭某写出深刻检讨,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责成宜章县国土资源局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并依法依规按程序为投诉人黄先生办理土地使用证。
问题处理后,郴州市作风办向两名举报人反馈了举报问题处理情况,两个举报人均对问题处理结果感到满意。
有奖举报需实名制
今年10月15日,郴州市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公职人员作风的监督,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作风大整顿活动,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郴州实际,向社会公示了《郴州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作风问责有奖举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得到了众多市民的广泛关注和参与。依据被举报人受到问责处理的程度不同,分两个奖励等级:被举报人被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的,给予举报人奖励人民币300元;被举报人被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辞退、解聘或者受党纪政纪处分的,给予举报人奖励500元。
郴州市纪委宣教室主任胡润生表示,在作风大整顿活动中,认真对待群众举报投诉,就是要以实际行动和诚恳态度取信于民,以办理群众举报投诉促进干部作风转变,赢得群众满意和支持。据了解,通过调查处理群众反映问题,截止12月10日,全市各级作风办共受理投诉1884件,涉及作风问题诉投1554件,已办结1440件,满意率92.5%。因作风问题共问责处理干部1762人,其中处级干部22人,科级干部530人;免职97人,其中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43人。
胡润生还提醒,《办法》所称有奖举报,是指对于具实名以视频、书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来访等形式,向郴州市作风大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组举报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省纪委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和郴州市“五个一律免职”的规定,经查证属实,并按照规定对被举报人进行问责的,将依照《办法》进行奖励。(郴州市纪委宣教室 张贵付 何一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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