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规范年终检查验收为考核减负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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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岁末,各项工作临近考核期,为严格控制年终检查验收活动规模,石门县近期出台规范性文件,决定在全县各项年终检查验收活动中实行申报审批制度,要求全县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开展检查验收活动。
该县规定开展年终检查验收活动必须经提前申报、集中审核、统一组织规定程序实施。一是提前申报。部门、单位凡需组织到乡镇、县直单位开展年终检查验收活动的,必须在规定时限前向县绩效评估委员会办公室进行申报。二是集中审核。各单位申报的检查验收项目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及县绩效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共同组织审核。对未纳入县委县政府统一评比表彰的项目,原则上不予以审核通过;对必需进行检查验收的项目,由以上负责审核的三个部门拟定方案,再报县委县政府审批。三是统一组织。检查验收项目经审批同意后,由三个审核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并对各单位组织开展检查验收活动的情况进行督查。对未经批准开展活动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其年度评先资格。目前,此项工作申报阶段已经结束,该县旨在通过对检查验收活动的严格控制,来规范年终考核工作,切实地为基层各单位各部门减负减压。(石门县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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