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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县:以查为主以案促纠 不断推进纠风工作深入开展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年来,长沙市宁乡县始终把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作为纠风工作的突破口,不断加大不正之风案件的查办力度,切实做到以查促纠、以案促纠,有力推动了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三年来,该县共查办纠风案件35起,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1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800多万元。
一、加强领导,上下联动,构建查办纠风案件工作格局
1、积极争取领导重视。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纠风工作态度鲜明而坚决,经常听取纠风工作专题汇报,及时解决纠风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纠风工作当好坚强后盾。如2011年县农机局违纪案的查处过程中,办案工作组及时主动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办案工作进展情况,县委书记等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及时提出指导意见,确保了案件的顺利突破。针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农机补贴发放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县委、县政府迅速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农机补贴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拨专项工作经费,从各县直单位抽调1100余名干部,分成300余组,深入全县33个乡镇、425个行政村(社区),对近四年的购机补贴农户进行了逐户上门调查,核查补贴机具4万多台套,确保了相关问题的及时查实与有效处置。
2、发挥牵头单位职能作用。在党风廉政建设上,该县用制度规定各部门所负责任,纳入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建立查办不正之风案件工作机制。重大及复杂案件由县纠风办查办;一般案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转给有关县直单位办理。县纠风办加强督办和工作指导力度,要求必须做到四个不放过(即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搞清的不放过、重要问题没查出结果的不放过、违纪违规案件和人员没得到处理的不放过、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不放过)。近三年来,县纠风办批转县直有关单位的督办件42件,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件件有结果。通过抓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先后查办了城郊中心小学违规问题;查处了横市镇城管中队违规收取卫生费问题;查处了向农民乱收费等多起不正之风案件,均收到较好效果。
3、建立协同办案机制。为解决纠风办案力量单薄、手段单一的现状,在查办大要案件过程中,注重加强与检察、公安、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同作战,把各方面的专业优势和办案力量有机整合,有效推动了案件查办工作的成功突破。制定出台《查办大要案件组织协调制度》、《纪检监察机关与人民法院、检察、公安、审计机关在查处案件过程中加强协作的实施细则》,改变过去单打独斗的办案方式,做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进一步增强了突破大要案件的能力。如2011年与县检察院联合查办的农机补贴违纪案,收缴违纪资金近300万元,立案3人;在后续对涉案农机经销商进行清理整顿时,移交给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进行查办,收到了良好效果。
二、突出重点、发挥职能,加大纠风案件查办力度
1、重点查办群众举报的案件。一是开展专项举报活动。每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大张旗鼓地宣传,形成专项举报氛围,支持人民群众对不正之风的举报和投诉。二是设立纠风专项举报电话。确定专人24小时接听,保证群众的投诉电话畅通无阻。三是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对署名的书信投诉和来信举报,坚持将调查处理结果同本人见面,做深入细致的工作,保护人民群众投诉举报的积极性。2010年以来,县纠风办将35件信访投诉和来访举报的调查处理结果全部向投诉举报人做了反馈,深受举报人的欢迎。
2、重点查办明查暗访中发现的案件。专门购置暗访设备,选择骨干力量,学习掌握暗访摄影技术,强化了对不正之风问题的监督。近年来,对县中小学暗访24次,督促整改问题25件;对公路三乱问题暗访34次;对食品安全问题暗访25次,不定期对部门和行业的作风进行暗访。把在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制作成《反差》政风行风专题片,在全县政风行风测评大会上播放,在全县各部门和行业中引起强烈震动,有力地推动了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建设。
3、重点查办在专项治理中发现的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是纠风部门一项经常性工作,治理的对象涉及多个部门,该县注重在专项治理中发现案件线索,严肃查处与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问题。2010年,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对教辅资料征订情况进行认真监督检查,发现在教辅资料征订过程中回扣现象严重。通过深挖,涉案共查处教职工9人(其中处级干部2人)、书商3人,7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在整顿规范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秩序专项治理工作中,立案查处违法违规企业18家,罚没收入10多万元。集中整治擅自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行为1起,非法药品广告4起,罚款5.8万元。检查发票2540份,查出有问题发票174份,涉及到供票方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3户,票面金额共计984万多元。查处医务人员违纪违法案件3起,分别给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在规范社会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中,对30名有家教家养倾向的教师进行了警示谈话,严肃处理了一名进行家教家养的教师。在开展向农民、向村级组织乱收费、乱摊派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全县减轻农民负担65.3万元,查处违规向村组织超额(3000元)订阅报刊案件1起。
三、标本兼治,发挥效力,扩大纠风工作成果
1、以查促纠,举一反三对照整改。纠风案件调查结束后,在形成调查报告的同时,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把查办案件中遇到的问题与查摆问题、分析问题、研究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综合分析报告,认真细致的剖析发案的深层次原因,及时下发督察建议书,要求其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跟踪督促。同时,通过一定方式通报给各相关单位,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在案件调查中,该县纪委利用调查取证和个别谈话的机会,加强对涉案人员的思想教育,向他们宣传党纪政纪条规,促使他们明辨是非,改正错误。同时,选取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在发案单位和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如县教育局教辅资料违纪案、县农机局农机补贴违纪案、城管局打击非法营运违纪案等典型案件查处后,认真开展案例剖析和案件情况通报,采取多种方法开展警示教育,达到了警示警醒广大党员干部的目的。
2、以纠促建,着力构建纠风工作长效机制。通对发案原因进行深入分析,从中发现体制机制制度漏洞,及时整章建制、堵漏防疏,力求从源头上预防同类问题的再度发生。如在查办教辅资料回扣案后,撰写了《关于教辅资料发型问题的思考和对策》被省纪委刊物采用。在查办县农机局农机补贴违纪案中发现,农机具购机补贴领域存在一系列问题,很多是因为审核、发放机制不健全而留下的制度漏洞。为此,专门在县农机局开展了五个一(即提交一份分析报告书、一份整改建议书、一份整改情况报告书、召开一个座谈会、开展一次整改回访)活动,要求县农机局切实整章建度,堵塞漏洞;同时以案件剖析报告的方式,向省纠风办等上级部门提交了相关制度整改建议。
3、以建促防,从源头上预防不正之风的产生。选择典型案例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认真开展职业道德和廉政教育,强化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靠教育引导行为、靠制度规范行为、靠监督制约行为,靠管理统一行为,达到遏制和预防不正之风的目的。同时,坚持对查处的个案进行延伸思考和调查,分析相同或相类似的领域、岗位是否存在相同的问题。如有,则要求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如针对文广局违纪案中暴露的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犯法,并与黑恶势力相互勾结,危害县文化市场健康发展的问题,我委局要求县公安局、县文体局开展文化领域专项治理,通过采取规范行为,转变作风,严厉整治等一系列方式,重塑了宁乡文化市场的形象,取得了较好效果。(长沙市宁乡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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