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发挥村级纪检“小组织”监督“大作用”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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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桃源县结合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及时制定下发了《桃源县村级纪检组织建设工作规程》,规定了村级纪检员的工作制度,制作了村级纪检员工作流程图,进一步明确了村级纪检员的工作职责。采取“四重”措施,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小组织”监督“大作用”。
一是决策重监督。在村务决策过程中,要求全县村级纪检员认真组织村级民主监督组成员参加所有涉及村级事务的集体会议。对惠民资金发放、经营费用支出、村级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村民关注度高的重大村务决策,严格监督村(居)“两委”按照“三议三公开”(党员群众建议、村支“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内容公开、实施过程公开、最后结果公开)等规定程序进行。
二是项目重监管。在村(居)内工程项目建设中,村级纪检员着重组织村级监督小组人员对村级立项、招投标、合同签订、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环节开展重点监督。如漳江镇大里坪村村部维修公开招投标、热市镇永凤村水泥路工程实施过程中,村纪检员组织的村监督小组成员全程参与,加强监督检查,保障了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特别是在项目资金的筹措、支付、管理上严格把关监督,让每笔项目资金都花的明明白白,维护了集体利益。
三是财务重审核。村级纪检员牵头组织村级民主议事会和民主监督小组,严格实行对村级财务的月审、年审制度。每月固定一日,作为各村的经济业务凭证审核日,由村级民主监督小组审核当月财务收支情况。重点是对票据的规范性、手续的程序性、内容的真实性、收支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并加盖“村级民主监督小组印章”,报各乡镇社会事务管理站审核入帐,对一些不合规的票据一律整改。年度清账理财报告在村民代表会议中进行通报,并在村务公开栏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四是维稳重化解。村级纪检员着眼维护农村干群关系和谐、社会稳定,注重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参与协调干群关系,解决邻里纠纷,沟通思想,在干部和群众之间架起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的桥梁,有效化解一些基层矛盾,切实维护了农村的和谐稳定。如转九溪乡、陬市镇建立村级纪检员联系部分村民代表、党员干部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走访,收集各类意见建议,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同时,村级纪检员还积极组织村民主监督小级对村(居)“两委”及其成员的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对村“两委”及其成员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配合乡镇纪委听取审阅村(居)“两委”及其成员的述职报告,并对村(居)“两委”及其成员的履职和作风情况进行评议。(桃源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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