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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四坚持四把关”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12-20 10:29 来源:三湘风纪网

江永县为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关,采取“四个坚持四个严把关”措施,做好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一是坚持发扬民主,严把推荐关。坚持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基础环节,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组织机关全体在编干部职工参加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凡是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的、或民主推荐不入围的,坚决不列为考察对象,从源头上防止任用干部的不正之风。

二是坚持公正评价,严把考察关。不断改进考察方法,加强对干部的日常考察,把日常考察、年度考核、调查走访和干部监督等信息综合运用到任前考察中,实行干部考察责任追究制度,防止考察失真失实,切实提高了干部任用的准确度。同时,注重在重大事件、重要活动、重点项目工作和关键时刻考察识别干部,全面了解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和“娱乐圈”情况,全面掌握干部的现实表现,从入口处保证了选人用人质量。

三是坚持充分酝酿,严把提名关。干部任用时,事先召开书记碰头会,充分酝酿干部人事任免方案,为常委会决定任免做好准备。在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用前,组织部门广泛征求县纪委、县综治办、县计生委等部门和分管或联系拟提拔重用干部所在单位县级领导对拟提拔重用干部的意见。对双重管理单位的干部和调任干部的任免,严格按规定征求市相关部门的意见。

四是坚持集体讨论,严把任免关。坚持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做到“四个不上会”,即:做到没有经过组织部考察的不上会;县委常委人数未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不上会;对部门和群众反映干部问题没有查清楚的不上会;应征求而未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不上会。在决定干部任免时,每位常委对拟任免干部充分发表意见,对拟任人选做到了多数人不同意的不提名,多数人不赞成的不通过。(江永县纪委卢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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