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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区创新“四理”工作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新模式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以来,长沙市雨花区创新“四理”工作法(或称四步工作法),全面规范全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件的处理程序和要求,进一步维护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充分、全面、客观地反映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件的办理过程。

    第一步:受理。即信访室对来信、来访、来电应文明接待,认真分析,详细了解,仔细登记,慎重答复。受理过程应强调“三同时”登记,即一个受理件必须同时在登记本、登记表及电子台账上进行登记。

    第二步:梳理。即经办人根据信访举报内容和线索,提出拟办意见,报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批示,根据批示进行自办或交(转)办。梳理过程应做到“三个意见”明确,即明确承办单位、明确办理时限和明确办理要求。

    第三步:办理。即不论自办或交(转)办,承办单位均应严格按照领导批示的意见,认真组织人员,及时调查,全面掌握相应证据材料,形成调查报告,明确被反映的事项是否属实,以及处理意见和建议。所有材料应及及时汇报,如系署名举报,还应告知信访举报人。办理过程应把握“三要素”具备,即调查核实、调查报告和反馈回复。

    第四步:整理。即信访举报件办结后,将信访举报件查办全过程获取的资料整理归档,并以纸质和电子两种方式建档入库。纸质方式指一件一卷,按办理程序先后顺序建立。电子方式指以EXCEL库的形式,对办理全过程作简要记载。整理过程应注意“三结合”齐全,即结案手续齐全、归档资料齐全和入库手续、资料齐全。

    “四理工作法”推广使用以来,根据各街道各部门信上报的交办件办理程序、资料完备等情况来看,办案质量均有大幅度提高,未发现一起程序不规范、资料不完备的情况。(雨花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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