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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牌:村村设有“防腐哨兵”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为贯彻落实中纪发[2011]26号和湘纪发[2011]37号文件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双牌县乡村纪检组织建设,不断提高乡村纪检组织建设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双牌县出台了《关于加强乡村纪检组织建设的管理办法》,《办法》规定:设党支部、党总支部的行政村(社区)设立纪检委员,由村支部委员担任,其工资以及岗位补贴由县财政统一支出。这一规定的出台,确保了全县村村有“防腐哨兵”,确保了“防腐哨兵”个个有财政保障。

    村级纪检员由村支部大会选举产生,由乡镇党委任命,并报县纪委备案,任期三年。其主要职责是监督村“两委”班子成员廉洁履行职责和落实有关规定的情况,向乡镇纪委和县纪委监察局反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意见、建议,转送群众对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检举和控告材料。村级纪检员的工资从县财政拨付给每村的转移支付经费中解决,岗位补贴列入县级年度财政预算,从县纪委单独列支拨付给乡镇纪委的工作经费中解决,根据各村纪检工作绩效考核情况发放。在让“防腐哨兵”“有钱管事”的同时,该县更注重让“防腐哨兵”“有权管事”,避免成“纸上哨兵”,该县还规定,村级纪检员必须兼任村理财小组成员,监管村级财物,让村级纪检员在群众最关注、腐败最易发的财物管理领域监管“放哨”。(双牌县纪委 张鸣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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