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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县强化三大监管确保公共资源阳光交易

编辑:黄建明 发表时间:2012-12-28 16:48 来源:未知

        嘉禾县自去年底组建县公共资源集中交易中心以来,为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正开放、竞争有序,从三方入手,创新监管方式,从而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走上了科技防腐的轨道。截止目前,该县公共资源集中交易中心已完成交易项目43个,实现成交金额18121.71万元。
       一是联合监察。即县纪委监察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以及公共资源交易各行业主管部门联手监管。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对有关部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和交易各方进行综合监管;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行业管理和监督;县纪委监察局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各有关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实施执纪执法监督,对在公共资源交易运作过程中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进行查处,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二是内部监管。建立招投标活动失信惩戒、不良行为记录和查询等制度,建立网上诚信平台,及时对招投标活动中的不良行为以及招投标违规违纪等问题进行公告,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诚信制约机制建设。目前已取消2家不良行为记录投标公司投标资格。
       三是社会监督。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老干部中聘请巡视员,参与项目建设现场监督。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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