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四查四抓”规范基层行政执法

今年以来,岳阳县采取“四查、四抓”措施,着力加强对住建、环保、公安、国土、国税、地税等15个县直单位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使基层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质量有了明显改善。
一是查思想抓提高。在基层行政执法人员中深入开展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科学执法、热情服务”等为主题的思想大讨论活动11场次,认真查找执法人员在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开展法律法规知识、执法规范教育培训等活动,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增强服务意识。
二是查制度抓规范。通过基层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深入了解各单位执法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制定《岳阳县行政单位执法监察月报表》,要求各单位在每月25日将本单位本月所有行政执法项目、行政许可、次数内容上报县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建立文明执法制度,规范执法人员言行举止;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办案流程,注重证据收集和文书格式,确保案件办理过程严格、公正、规范,进一步提升规范执法能力。
三是查职责抓监督。严格对照个人工作职责和岗位工作目标,认真查找执法人员懒政怠政、行政慢作为、尽责不到位和监管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县纪委、监察局加大对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情况的检查力度。今年4月新墙河流域发生鱼类大面积死亡后,县纪委、监察局对县环保局在环境执法监察的过程中存在的监管不力、工作失职等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对县环保局局长李某等8人给予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四是查效果抓落实。加大对基层执法人员工作情况、被执法对象的企业和个人的明察暗访力度,对在执法中存在过错的执法人员严格按规定予以查处,提高了执法人员的纪律和责任意识,强化规范执法工作落实。截至目前,共开展了监督检查12次,组织明察暗访5次,发现县渔政局、环保局等单位违反工作纪律问题3个,已整改问题3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纪律处分,维护了执法队伍整体形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