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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强化 “三力”增强办案工作实效

编辑:黄建明 发表时间:2012-12-28 17:05 来源:未知

        澧县纪委在查办案件中坚持两项制度,严把三道关口,强化三个结合,不断提升办案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坚持两项制度,激发队伍内在活力。一方面,健全办案工作评价机制。出台《大案要案考评办法》等一系列奖惩机制,建立起既注重奖励又体现约束的评价体系。定期对全县案件查办情况进行专题调度,对各单位的办案力度、办案质量和效果进行综合测评。开展优质案件评选活动,按照个人申报、组织推荐、主管领导会审公开发布等程序,对优质案件予以表彰。另一方面,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成立案件督办小组,定期对全县各基层纪检组织开展指导督促工作。通过突击暗访、案件回访等措施,保证案件监督管理各项制度落实。
        二、严把三道关口,提升案件突破能力。一是把好队伍素质关。定期组织办案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系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财会知识、案件查办审理等知识;有计划地将优秀的干部选派到上级纪检机关跟班学习,充实到办案队伍中来;通过剖析典型案件、进行办案总结、举办专业研讨等,引导办案人员深入研究案发规律,查办案件工作专业化、科学化不断提高。二是把好程序操作关。严格立案、办案、审案程序;安排专职人员进行案件统计、立案材料审查,对可能形成积案的线索坚决打回;开展帮扶工作,对乡镇纪委查办的较为复杂的案件,提前介入,送审下乡,力争把每一个案件查清查透、查彻底;明确案件统一送至审理室进行事实认定、定性量纪,对存在问题的案件予以退回,确保了案件质量。三是把好力量整合关。充分发挥县纪委协调组织作用,整合审计、公安、财政、检察、法院等部门力量,实行部门联动,增强了案件的突破能力。
        三、强化三个结合,增强办案综合效力。一是坚持查办案件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作用,去年先后到5个单位组织开展以案说纪活动。二是坚持查办案件与整章建制相结合。去年在查处国土局有关工作人员贪污拆迁补偿款案后,出台了拆迁补偿办法实施细则,有效堵塞了监管漏洞。三是坚持查办案件与开展专项治理相结合。在案件查处后,针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这些年来,我们推行了“一案一整改”制度,结合典型案例,先后在财政、水利、国土、建设等部门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提出整改意见23条,督促有关单位进行了整改,加强了对该行业和系统的管理,做到防患于未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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