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完善四个机制改善民生促和谐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3-01-05 11:36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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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来,江永县紧紧围绕构建“和谐江永、小康江永、幸福江永”和提升“中国最美小城”生活品质为目标,着力完善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省市为民办实事61项指标全面完成,其中有33项超额完成,解决了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民生问题,促进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取得了上级满意、社会满意、群众满意的良好效果。
一、确立核心点,强化领导责任机制。省市为民办实事工程是一项复杂系统性工程,是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的重要途径,必须高位推动,强力推进。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县委、县政府始终把为民办实事工作作为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及建设诚信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及时召开高规格的动员会议,对省市为民办实事精神进行深入学习和传达贯彻,按照“决心要大、标准要高、行动要快、措施要硬、处罚要严”的要求,突出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确保为民办实事工作走在全市前列。二是健全组织机制。“工作好不好,关键靠领导”。及时成立由县委书记挂帅,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的为民办实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政府办主任兼任考核办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实施。各责任单位也成立了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班子,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精干力量专门抓”的工作机制。三是层层落实责任。县委办、县政府办制定下发了《为民办实事实施意见》,建立了明确的指标体系、严格的责任体系和考核体系。按照“一个指标、一名县级领导、一个牵头单位、一个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六个一”工作机制,将指标细化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和14个乡镇场,并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全县形成了“目标同向、责任同担、行动同步、上下同心”的良好氛围。
二、找准着力点,细化督查调度机制。按照“对照任务看完成、对照时间看落实、对照现场看质量、对照资料看齐全”的总体要求,抓细抓牢督查调度。一是领导亲力调度。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和现场办公会,研究解决为民办实事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书记、县长、常务副县长等领导经常深入农村公路、保障性安居工程、垃圾填埋场等项目现场办公,坚持工作在一线调度、矛盾在一线协调、问题在一线解决。两年来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现场办公会36次,解决各类困难和矛盾65件(次),为实事工作顺利实施保驾护航。二是深入督查督办。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按照“一月一督查通报,两月一调度分析,一季一检查汇总,半年一小结,年底结总账”的工作机制,对实事项目全程深入跟踪、督办,切实加强工程进度、质量监管,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合同施工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终身制等保障措施,把好工程“进度关”和“质量关”。两年来召开调度会8次,开展综合督查16次、专项督查58次、现场督办86次,下发通报16期、督办函48份,通过严督实查,跟踪问效,推动项目建设大提速、质量大提升。三是狠抓资金筹措。努力克服财政薄弱等困难,充分利用“少数民族、扶贫开发、湘西开发、西部开发、绿色能源县”等五大政策,通过“向上争、财政挤、部门扶、信贷融、群众集、社会捐”等方式,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确保建设资金按进度及时拨付、足额配套。近两年累计投入48440.57万元。其中,争取国家资金18300.11万元、省级投入8042.44万元、市级投入1984.27万元;县财政配套8014.67万元,其中仅廉租房建设、通村公路项目分别配套1000.8万元、208万元,城区电子治安防空系统建设财政投入100万元;合格学校项目社会捐款76万元;垃圾处理场项目从省农发行争取贷款2360万元;群众自筹11983 .08万元,其中仅农村危房改造群众自筹4617万元。
三、狠抓关键点,创新考核评价机制。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坚持与时俱进抓落实、创新机制抓考核,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考核检验实绩。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为民办实事考核评分细则》,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加大民主测评力度,权重占30%,每年邀请2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20名受益群众代表对各单位实事工作进行民主测评打分。通过创新机制、强化考核,促进了“行路难、饮水难、住房难、就业难、上学难、看病难”等民生难题的解决,真正让实事项目惠及千家万户。近两年,建成农村公路112.1公里;解决农村35332人饮水问题;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2174套;发放城市低保124405人次2129.8万元,农村低保318628人次2332.6万元;完成各类就业培训12604人次,新增城镇就业人员692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020人;建设义务教育阶段合格学校4所;正式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门诊统筹100%,新农合为40115人次发放补偿金5571.72万元,补偿率达76.9%,连续三年居全市第一。二是监督保证实效。制定了《实事公示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性强、影响面广的优势,在县电视台、政府网站、新闻网设立《为民办实事》专栏,实行“一旬一报道、一月一通报、一季一点评”,向社会公开项目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各方面的舆论监督,增强各单位抓实事、办好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并公开设立办实事电子信箱、热线电话。通过建立健全公众评议和监督制度,有效防止“实事虚办”。三是奖惩落到实处。县委、县政府每年都将为民办实事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和政府绩效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凡任务完成好、群众评价高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立功受奖,凡任务完不成和考核验收不合格的单位,不评先、不评优,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同时,实行责任金制度,责任单位“一把手”向县财政交纳责任金3000元,年底严格按任务完成情况兑现奖罚。
四、围绕落脚点,完善后续管理机制。为民办实事不能搞短期行为,更不能搞虚荣作秀的“形象工程”,要尽心尽力抓好后续管理工作,确保实事项目发挥长远效益。一是落实管理责任。县政府及各责任单位均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后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领导牵头、部门主责、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周密细致、投入上重点倾斜、行动上不遗余力。如合格学校、乡镇卫生院等项目明确由各项目主管单位作为后续管理的责任主体,项目所在乡镇、村组配合后续管理工作,并将落实情况与其他中心工作同督促、同考核、同落实。二是成立协会管理。对一些技术性较强的项目,按照“谁建设、谁受益、谁管理”的办法,由有关单位牵头,组织成立管护协会管理。如农村沼气池项目由县能源办牵头成立“县可再生能源服务协会”,在11个乡镇成立乡村能源服务站,健全技术服务网络,提供全程技术服务;农村饮水工程项目由县水务局移交所在村、组,并协调村、组成立村民用水协会,工程运行实现“以水养水、以水养人、以人管水”的良性循环。三是完善制度管理。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牵头成立后续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组,并聘请3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知名人士为实事监督员,制定下发了《为民办实事后续管理工作监督制度》,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同时在充分调研、先行试点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病险水库管理办法》、《城乡低保管理办法》等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的制度,对项目后续管理经费来源、人员责任、奖惩办法等方面作出规定,不断巩固为民办实事工程成果,达到建成一处、收效一处、造福一方的目的。(江永县纪委 卢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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