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阳光村务”传递“正能量”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在开展工作)
安化县梅城镇的十里村,由于二广高速公路建设、207国道扩改等施工,被征用的集体土地较多,个别村民怀疑村干利用工程建设以权谋私。2012年下半年,村务监督委员会获悉情况后,第一时间公布了土地征用补偿款使用情况,并设置意见箱主动征求意见。当村民从公示栏了解到村干部不但争取了资金,还为民办了许多实事后,后续的征地工作由此进展顺利。
“与其在村务工作中遮遮掩掩,不如主动接受监督。”益阳安化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胡跃龙说,党的十八后,对反腐工作提出“既拍苍蝇,又打老虎”,设置村务监督委员会,就是要抓住基层村务监督工作的“牛鼻子”。
2012年以来,该县558个行政村(社区)全部建立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探索出一条集“三资”管理、村级财务审核、党务村务公开、民主决策监督“四位一体”的农村基层治理新机制。
选准人立好规,机制创新破解基层管理难题
安化县是国家级贫困县,东与长沙接壤,西与怀化相连,总面积4950平方公里,“从东到西,开车都要将近走上大半天时间”。胡跃龙介绍,一方面是县域面积宽广,另一方面是该县群众对基层工作的信任度不高。据统计,2010年至2012年,安化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群众信访1533件,其中涉及反映农村基层干部或村务监管等各类问题689件,占信访总量的45%。
“安化县纪委、监察局才30多名干部,如果全部去处理信访件,会忙得够呛。” 胡跃龙说,近年来,村民群众参与管理、议论村务的兴趣和能力明显提高,如何破解农村基层政权的管理和监督难点,摆在了安化县纪委县监察局负责人的案头上。胡跃龙思考的是,要让村级事务、财务等置身于阳光之下,构建起一个良好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
2011年9月份开始,安化县在梅城镇十里村、田庄乡共富村、东坪镇木子村、奎溪镇银玄村启动了村务监督试点,构建起监督村务执行的平台,逐步完善了事前参与决策、事中掌握动态、事后及时公开的“阳光村务”运作模式。
安化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陆筱军说,在推进监督委员会工作中,安化县从搭建平台、选准人员、定好规矩入手,创新了基层管理模式。
试点村整合了现有的民主理财小组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职能,制订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办法》和《村务管理16项制度》,使委员会成员享有村务知情权、质询权、审核权和建议权。
同时,在村务监督委人选上,明确了5条选拔标准,并规定村支两委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经村级初审、乡镇复审、县直等7个部门联审通过后确定,由村民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3-5名委员,其中必须有1名熟悉财务管理和工程管理业务的村民。以田庄乡共富村为例,按规定程序产生3名村务监督委成员,其中,一名为退休党员老干、一名为村民小组长,另一名为原村级信用社会计,主任由退休老干担任,成员中既有德高望重、说话有分量、时间充裕的老同志主持工作,也有熟悉业务的同志配合。
在履职过程中,村务监督委员会接受乡镇纪委的业务指导和村支部领导,但不直接参与决策和村务管理;在村务决策监督上,加强决策过程的监督;在村务公开监督上,加强公开内容、时间、形式、程序等方面的监督;在村级集体“三资”管理监督上,加强对集体资产承包、处置等方面的监督;在项目建设监督上,加强对项目招标、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监督委通过参加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列席村两委会议,了解掌握村务决策的程序和过程,对违反“四议两公开”议事程序决策的,及时提出纠正意见。逐项审核村级财务,审核后由报账员、村支两委负责人和村务监督委员主任签字,然后由乡经管站审核认可后进行公开,负责对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查和公开,在人口相对集中地建立村务公开栏,公布动态信息。村务监督委还设立意见箱收集社情民意,及时研究提出分类处理意见。
(村务公开使村干部的用权行为进一步规范,党群干群关系得到进一步密切)
防“缺位”拒“越位”,三位一体抓住“牛鼻子”
随着工作的深入,安化县纪委在实践中发现,有个别村务监督委成员怕耽误时间,担心“种了别人地,荒了自家田”,以无经费为由,存在顾虑,也有的因不了解财务、政策、村集体项目等重大事项,不熟悉村务监督制度和村务管理制度,对监督的重点环节不明确,缺少相关业务知识,存在不会监督的问题。
为此,安化县要求将村务监督工作纳入创新社会管理范畴,乡镇要将该项工作纳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县、乡财政统筹解决推行村务监督工作所需经费,村两委要为村务监督委提供专门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同时,加强了对村务监督委成员的教育培训,突出对村务监督委人员的业务培训,定期开展村务监督制度、纪检、财会、审计等知识培训,增强村务监督委履职能力,着力解决 “不会监督” 的问题。
陆筱军认为,村务监督委既不能沦为村支两委的附属,人云亦云,也不能凌驾于村支两委之上,肆意干涉村务,指手划脚。在规范村务运行的同时,也要让村务监督本身也置于监督之中。因此,乡镇纪委加强了村务监督业务指导,进一步规范履职程序;村支部要及时组织村务监督委定期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履职情况,进行信任度测试,接受村民代表监督,充分发挥村务监督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到释疑解惑,化解矛盾,寓监督于支持之中,帮忙而不添乱。
通过建立保障机制杜绝“缺位”,建立培训机制杜绝“错位”问题,建立监管机制杜绝“越位”,通过三管齐下,抓住了基层监督的“牛鼻子”,规范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履职行为。经过一年的试点,2012年4月,安化县在全县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并结合当年社区的换届,要求社区参照村务监督委员会要求,建立居务监督委员会。
情绪疏导干群互动,让基层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以前,我们干部做事,就怕有人在后面说闲话;现在有了监督委员会,只要坦荡办事,一切都说得清。”田庄乡共富村一名村干部说,有些事情干部直接和村民说,村民可能不相信,但有了监督委员会,他们又是信息员、宣传员,是群众反映民意的窗口,又是宣传政策的扩音器,就形成了与干部群众的互动,基层干部能够在阳光下挺胸做事。
共富村村支书举了一个例子。在实施农村清洁工程中,村务监督委对新建垃圾池的选点、招标、建设、验收实行跟踪监督,及时吸纳村民意见建议,建成了群众满意工程, “有了村务监督,群众对我们也会更放心,村干部更可以放手多做点事”。
而在奎溪镇银玄村,村民反映正在硬化的村级公路侧面有“蜂窝”的问题,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时向村支两委反映了情况,并与村支两委一起与施工队协商,由施工队调整有关指标,解决了这一问题。
如今,在安化县,形成了“支部管方向抓党建、村委管落实抓执行、村监督委审核抓监督”的机制,实现村级组织规范化运行。村务活动在预定“轨道”上运行,从根本上改变重大事项、重大开支村干部个人说了算的问题,杜绝了基层干部不廉政行为。试点村在财务监督方面,由原来的按科目公开改为按账单公开,细化到500元以上的每笔收入和支出,村里说得清,群众看得懂。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是群众信得过的人,他们代表群众实施村务监督的结果,也是群众信得过的结果。”胡跃龙说,当村民对村里一些重大决策有异议或财务方面有疑问时,村务监督委员会能及时明察细究,并解惑释疑,有效减少了因沟通不及时、解释不透彻、相互不信任等引发的干群关系紧张问题。
“实践证明,通过监督委员会,有效减少了农村信访上访的数量,使村民和村干部的关系更加和谐,维护了农村和谐稳定。”胡跃龙用“进一步”对这种创新进行了归纳:村上的“小纪委”,使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干部的用权行为进一步规范,党群干群关系得到进一步密切,给正在推行的“阳光村务”工作传递了“正能量”。
下一步,安化县将继续强化工作督导和教育培训,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素质;完善工作制度,细化监督内容,制定监督目录,规范监督流程;完善决策参与、工作审核、群众沟通、意见提出、廉情反馈等机制;统一建设标准,做到监督委员会有人员、有牌子、有印章、有办公场所、有工作制度、有履职记录,做到标准统一;建立保障机制,为经济条件落后的村解决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资金缺口。
“我们要让监督委员会定期报告履职情况,接受群众的信任度测试,最终让村民将村上的工作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让他们很放心,这样才能让百姓的日子越过越红火、越过越舒坦。”胡跃龙说。(龙源 胡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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