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纪委规范权力运行“四道关”

“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已成人们的普遍期待。作为县一级纪检监察机关,新田县纪委、监察局是如何组织开展“关权进笼”工作的呢?其主要做法是建立“四道关”。
针对漏洞“设关”。 公共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以为民谋利,也可以为己谋私;它既可以使人大有作为,也可以诱人走向堕落。如何切实践行“权为民所用”,该县主要从制度建设入手:一是增设“关口”,封堵权力出笼。在财政资金管理、选人用人、公共事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等重要领域或环节加快制度创新,探索建立了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新任领导干部“三廉”制度、公共资源交易失信惩戒制度等23项。二是分解权力,减轻笼子压力。认真落实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规定,明确界定“三重一大”事项的内容和标准,拨离行政审批事项180多项,155个政务服务项目实行了行政审批网络化。三是审查权力,清扫制度笼子。组织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清理不符合上级政策规定的“红头”文件17项,解决在制度上增设权力、保护部门利益、放大自由裁量权等问题。
纪检监察“把关”。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围绕对领导干部、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点部位的监控,切实把权力看管住。一是掌握权力运行动态。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按月上报“三重一大”、“三公经费”、“权力运行”等工作报告单,并对139个单位97名领导干部建立了重大事项报告和执行情况的专门档案;组织检查节能减排、水资源保护、耕地保护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防止职能部门有权不作为;创新实行“部门重大决策纪工委、监察分局列席制”、“建设工程项目标后督查制”等工作机制,对各部门重大事项决策和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二是坚持权力“过头”就打。组织开展教育医疗、强农惠农资金、保障房建设分配、工程建设、人才招聘、市场中介等领域和环节的专项治理,及时解决苗头和倾向性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规收送礼金、侵占国家和集体资产,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吃拿卡要、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案件。共查纠问题61个,查办案件52起,对19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给予了党纪、政纪和司法处理。
群众参与“验关”。“以民之所望为施政所向”,把关“权力的笼子”交给群众检验,促进权力更规范行使。一是向群众公开权力。全县66个执纪执法和窗口单位依托行政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内部事务等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并组织公开全县性重大事项实施和处理结果31件次。二是动员群众举报权力。建立完善信件投诉、12345电话热线、网络互动、短信举报“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工作网络,实行干部作风全民举报奖励制度,受理并办结各类举报和投诉650多件次。三是组织群众评议权力。邀请群众代表列席县委常委会议,参与党政正职述廉评廉;组织对公安、工商等系统在乡镇的基层站所开展行风民主评议,每半年对全县副科级以上单位进行“满意不满意”民主测评。参加评议的社会各界群众达8000多人次,列席县委、县政府重大会议11次,测评党政正职22名,评议一线工作人员1200多人。
自身建设“过关”。纪检监察工作本身就是一种权力行使,能否坚持规范运作?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努力加强自身建设,让党和政府、人民群众信得过。一是增强能力素质。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以“学习、办案、创新、执行、协作”为主要内容的五种能力建设活动,全面提升纪检监察队伍履职能力和水平。二是规范执纪行为。坚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做到依法监督监察、依法查办案件;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客观公正和理性良知为导向,注重群众感受和社会效果。近两年查办的13起“两规”“两指”案件,均达到“文明、安全”的要求。三是严格机构管理。配优配强机关内设机构和人员,严格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建立完善案件查办、审理和监督等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内控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树立了秉公执纪、清正廉洁和“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
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是建设廉洁政治的根本,也是取信于民的关键。2012年,该县社会管理民意调查由2009年全省排名第121位上升到15位,群众对全县党政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问题的两项评价均排全省第9位。群众信访案件数量同比下降30%。在全县干部作风、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满意不满意”单位年终民主测评中,该县纪委、监察局被评为最满意单位。(据新田县纪委报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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