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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局:结合实际抓整改 多措并举转作风

编辑:陈艳梅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湖南省工商局自召开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以来,积极按照工作部署,采取多项措施,扎实推进作风建设。

    学习教育正思想。由党组副书记主持召开省局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重新学习省作风建设领导小组《落实〈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的暂行规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等有关作风纪律规定的文件,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要求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学习贯彻。特别要求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率先垂范,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 “九项规定”、国家工商总局《实施意见》、省纪委八条禁令和省局实施细则,切实转变作风。

    组织协调强领导。成立由党组副书记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法规处、人教处、财基处等处室组成省工商局作风建设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职责任务,部署开展全系统作风建设工作。

    对照评议抓整改。尽管近年来省工商局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2012年度省作风办对省直部门进行的作风民主评议,人民群众对工商部门提出了420条批评意见,省局决定从机关和基层两个层面推进,从加强市场监管执法、机关效能建设、依法行政三个方面入手,以务实的作风抓整改,把“市场秩序良好、人民群众满意” 这一根本标准来检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成效。

    检查督导促实效。在去年作风纪律明察暗访工作的基础上,省局今年将制定更为详细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加大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成立监察室牵头的专人督察小组,不定期组织对基层工商部门的暗访,重要检查贯彻执行改进作风规定的情况。同时,明确省局每个局领导联系一到两个市州局,就作风建设进行重点督导。

    强化措施严纪律。省工商局将研究制定“一票否决”办法,对作风建设中出现问题的单位,在文明单位奖励和综合绩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省局机关将在原有的绩效考核评估办法的基础上制定机关作风建设考核的具体细则,明确奖惩,促进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模范遵守作风纪律的有关规定。       (驻省工商局纪检组监察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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