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事侨务办加强机关制度建设,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2013年4月份以来,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多次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就办系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机关作风建设等工作做了专门部署,采取了多项具体措施,有力地保证了机关有序运行。
一是按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约法九章”有关要求,结合全办实际,在用人、“三公”经费管理和监督等方面,梳理和完善了机关各项规章制度。
省外事侨务办人事部门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要求制订了干部提拔及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人员保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紧紧围绕干部的教育、培养、使用和管理,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进一步强化干部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严格执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制度,加大干部交流轮岗特别是关键岗位轮岗力度;通过深化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等活动,坚持任人唯贤的用人导向,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制订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选拔任用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试行办法》,做到公开、公正和公平。
“三公”经费的规范和管理是我办与省预防腐败局牵头的主要工作任务,为进一步规范公费出国(境)、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管理,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树立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省外侨办制订了多项措施。
在因公出国(境)方面,严格将因公出国(境)经费开支控制在预算内,严禁挤占或挪用其他专项资金,经费由派员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摊派,严禁报销与学习考察内容不相符的费用。
在公车使用方面,继续实行系列用车管理制度,在保证主要领导用车的前提下,班子成员用车由秘书处统一安排,市内公务活动和处室在市区范围内参加业务会议,原则上不派车,市区外出车要经办主管领导同意后到秘书处填写《派车单》;全办系统车辆,秘书处根据公务需要,统一调度,办用优先,严禁公车私用;对不经办秘书处同意,随意驾车的,将追究责任;对驾驶员公车管理不善、擅自借车或私自出借加油卡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发现一次扣发当月出车补助,发现第二次,给予警告,三次以上的调离岗位。
在对内外接待方面,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严禁系统内互相宴请,杜绝随意变更就餐地点、先就餐后审批或不审批现象;注重实效,进一步简化公务活动接待;对不按规定程序,随意安排或签单用餐的,随意采购物品的,一律不予报销;结合办对外交往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省对外交往礼宾接待标准和程序。
二是强化了对重点岗位及二级单位的监督管理,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配合省纪委进行督查、核实和处理,确保单位廉洁高效。
对重点岗位及二级单位的监督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分工负责制,对出国管理处、港澳处、秘书处、人事处等重点处室进行指导、监督,防患廉政风险。如对全办800万侨务资金的使用管理,及时督促有关处室制订了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条例。针对个别二级单位出现的问题,与省纪委相关部门一起进行了核查,配合省纪委针对问题核实情况拿出处理意见,确保单位稳定。
三是加强日常巡查,从严治理机关浮、庸、懒、奢等不良现象,努力打造服务型、学习型、廉洁型机关。
4月22-25日按照省外事侨务办党组要求,针对办各处(室)存在上班迟到、下班早退、中途溜号的个别现象,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派出专人,建立《省外事侨务办机关工作人员出勤量化管理登记表》登记制度,对办各处室上下班情况进行检查登记,采取常规检查、抽查和暗查等方法,对上班迟到、下班早退、中途溜号的个别人,当面对其进行警告、提醒,并将检查结果在办党组会上进行了通报,在办各处(室)引起了比较大的反响;通过近段时间的检查督促,省外事侨务办办公秩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通过一段时期以来的努力,目前全办工作秩序良好,全体干部职工工作热情高涨,紧紧围绕“新阶段、新使命、新要求、新发展”,为开创全省外事侨务港澳工作新局面做出应有的贡献。(省外侨办监察室刘牧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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