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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今年将从四个方面入手,推进预防腐败工作

编辑:预防腐败室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未知

       近日,湘潭市预防腐败局印发2013年工作要点。《要点》对今年的预防腐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将以权力阳光运行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科学技术为支撑,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和廉洁湘潭建设。主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廉政风险防控为重点,推动权力阳光运行。 出台《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实施意见》,今年底完成相关的基础性工作。加大对领导干部、关键岗位和重点部位权力运行的监控力度,强化对国土资源、交通、水利、发改、环保、建设等重点领域的监督,重点防控保障改善民生、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公立医院医保资金中的廉政风险。依法规范职权,公开“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加强单位内部管理事项和“三公”经费公开,重点推进县级以上政府向社会公开公务接待经费,推进权力规范运行。
    二是以 “制度+科技”创新为抓手,强化源头治理效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以“3+1+X”机制强化评估效果。完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出台全市性的指导性实施意见,探索司法、证券等领域防止利益冲突试点工作。加强对政府性投资采购项目的监管,重点对政府采购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的监管。推动行业、部门和地方信用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守信褒奖、失信惩戒长效机制,建设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长效机制。
    三是以社会领域防治为突破,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按照国家、省预防腐败局统一部署,开展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脱钩改制,完善监管制度,查办违法案件,着力解决公职人员勾结市场中介组织进行权钱交易、市场中介组织违规违法经营等问题,促使市场中介组织规范有序发展。分类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抓好非公有制企业防治工作,建立联系点。会同民政等部门加强行业协会、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重点社会组织监管。
    四是以组织队伍建设为保障,发挥机构职能作用。市预防腐败局完成挂牌后,建立健全预防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省预防腐败局《预防腐败调查工作规程》,建立健全预防腐败机构工作规则。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加强预防腐败教育工作,引导社会有序参与预防腐败工作,在全社会培育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据湘潭市纪委预防腐败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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