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苏仙区五管齐下加强城乡社区廉洁政治建设

社区是社会的细胞、前沿和缩影,它直接面对基层单位和群众,直接体现党和政府工作的落实。抓好城乡社区廉洁政治建设,是构建和谐社区的必然要求,对于推动和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苏仙区高度重视城乡社区廉洁政治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与工作方法,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明确职责,构建社区廉洁政治的领导机制。苏仙区目前有16个乡镇街道,辖59个城乡社区(其中城市社区32个,农村社区27个),170个行政村。在全区范围内积极开展廉政建设进社区工作,各社区积极安排、部署本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为主任,辖区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为成员的社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区纪委在各社区建立了纪检监察组织,具体负责落实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形成了区级全面指导与街道组织协调,社区广泛开展的三级互动,统筹规划与特色创建相统一的工作机制。
2、加强熏陶,营造社区廉洁政治的浓厚氛围。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社区活动,开展了“书香社区”、“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各社区通过外请老师讲廉政课、办宣传栏、评选廉洁守纪家庭、组建群众廉政文艺队伍等各种活动营造党风廉政建设氛围,积极建设廉政图书室和廉政教育活动室,群众学廉、倡廉、督廉意识有效加强。区纪委于2008年牵头启动了全区第一批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命名了苏仙岭街道办事处南岭山庄社区、飞虹路社区等7个单位为苏仙区首批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通过示范点的示范带动,各社区围绕“廉洁”作文章,在“文化”上下功夫,基本上实现了廉政文化上墙面、上桌面、上讲台、上舞台、上网络,使廉政文化积极融入,多方渗透,形成了风清气正的氛围。在廉政文化进社区示范点创建工作中,各社区都能结合实际,彰显特色,突出实效,做到了“三个结合”,即:与执政理念教育相结合;与区域文化建设相结合;与创新社会管理相结合。目前,廉政文化进社区示范点建设已成“燎原”之势,全区现有廉政文化示范点45个。廉政文化进社区示范点12个,其中观山洞街道办事处湘南学院社区、望仙镇横垅社区村、苏仙岭街道办事处南岭山庄社区被命名为“郴州市廉政文化示范点”。
3、健全制度,形成社区廉洁政治的约束机制。一是完善村级民主监督管理制度。出台了《苏仙区社区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苏仙区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在城乡社区成立居务监督委员会,主要负责对社区重大决策情况、社区集体“三资”管理情况、社区干部廉洁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各社区建立和完善了两委班子廉政档案,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了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二是加强社区事务公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开展了村级廉政信息直通车平台建设,规范村务公开特别是财务公开形式,凡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事情,都要按制度规定,做到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公开形式、公开管理监督等五个方面的统一。三是建立社区财务审计制度。经管和审计部门对各社区的财务进行一年一审计和一任一审计,把社区财务纳入年度审计和任期审计的范围内,强化社区财务的监督。2012年在抓好第七届社区组织任期财务清查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配齐配强了社区居民委员会力量。
4、严格监督,构筑社区廉洁政治的防护网络。全面铺开城乡社区信访举报“四大体系”建设工作,规范和完善网络体系、工作体系、责任体系、考评体系,提高基层纪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一是公开信访办理制度。各社区制作了信访举报工作版面,将社区纪检信访员的姓名、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工作纪律、受理范围、处理流程等内容全部上墙公示,针对个别群众,发放了“信访举报服务卡”和信访举报四大体系建设活动的宣传资料。推行领导接访制度,每月逢10、20为领导公开接待日。各社区对社区内的党员进行登记造册,摸清了居住在社区的党员领导干部家庭基本情况,建立了联系卡。通过发送致社区党员干部公开信等形式,提醒他们严以律已,防微杜渐。为拓宽监督渠道,社区内还设有廉政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便于群众监督。社区定期与辖区单位沟通,通报有关情况,使领导干部更加注重八小时以外的自身形象。
5、从严惩治,保持社区廉洁政治的法纪环境。加大对社区管理和新农村建设中可能出现的干部贪污、截留、挪用、侵占等问题的查处力度,特别把支农资金、粮食直补款等的发放和征地拆迁等领域作为预防、打击的重点。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强与公、检、法、司、审计以及“三农”工作部门的协调,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补,形成立体预防和惩治网络。对城乡社区违法违纪案件,不论涉及到谁,都严肃查处,不包庇、不护短、不袒护,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量。去年6月,苏仙区某社区居民二组居民李某、唐某等人联名来信反映立交桥社区主任周某利用权力在居民二组门面转让中牟利和原二组组长刘某任组长期间财务混乱”等问题。经区纪委领导批示,由区纪委信访室交办给苏仙岭街道纪工委调查处理。调查组于2012年6月26日至8月15日,对来信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核实,群众来信反映的情况不属实,但刘某在任组长期间,未及时召开组员大会,集体账务未公开,也存在着失职。调查组将调查情况及时向举报人进行了反馈,并召开协调会做好了息访工作,同时对某任组长期间未进行账务公开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举报人表示对调查组的调查处理结果非常满意。2012年,区纪委共受理反映农村干部的信访举报案件50件(次),占总受理数的42.37%,均按时办结。(据苏仙区纪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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