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部署十项重点任务 扎实推进预防腐败工作

近日,郴州市下发《郴州市预防腐败局2013年工作要点》(郴纪发〔2013〕7号),部署推进10项重点任务。
一是统筹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按照系统抓、抓系统的原则,统筹推进全市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全覆盖。
二是开展领导干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工作。在全市选择部分局长、科长、股长、站(所)长、乡镇党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等岗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控。
三是开展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对国土资源、交通、水利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突出抓好重大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民生保障资金、保障性住房建设、政府采购等的廉政风险防控。开展政府投资重大建设工程项目推行廉政风险告知制度的试点。
四是开展重点单位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在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房产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安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12个与社会联系紧密、核心权力突出、社会关注程度高的市直单位,开展防止利益冲突工作的试点,制定完善防止利益冲突的制度规定。
五是开展发案单位案件剖析整改工作。督促发生大案要案的单位认真剖析发案原因,总结教训,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健全防控机制。同时,建立全市统一的发案单位剖析整改工作机制和制度。
六是推进党政机关“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加大党政机关内部事项公开力度,逐步实现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因公出国(境)、学习考察、*会议、培训、差旅等经费的内部公开,推进县级以上政府向社会公开公务接待/经费。*9*/8
七是推进预防腐败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制度廉洁性评估;进一步建立健全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长效机制;加强政府采购廉政风险防控;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抓好商业预付卡管理制度的落实;落实金融账户实名制和完善反洗钱防控工作机制;开展廉洁城市指标体系、廉政评估指标体系建设的试点工作;开展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建设试点工作,与有关部门联合探索建立预防腐败信息共享机制。
八是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集中开展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脱钩改制,完善监管制度,查办违法案件,着力解决公职人员勾结市场中介组织进行权钱交易、市场中介组织违规违法经营等问题;开展非公有制企业防治腐败工作试点;加强行业协会、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重点社会组织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预防腐败教育工作,将预防腐败纳入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课程,在市委党校开设预防腐败专题讲座。
九是开展源头治腐重点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在全市开展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行政服务体系建设、“三公”经费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廉政文化建设等10项重点源头治腐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发挥典型引路作用,以点带面推进源头预防腐败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十是加强预防腐败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预防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预防腐败机构工作规则,在全市建立一批预防腐败工作联系点,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干部队伍培训,提高队伍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据郴州市预防腐败局报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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