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开展村级财务审计 严防村干部腐败

为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推进村级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确保2014年村级组织换届顺利进行,湖南省湘潭县组织开展第八届村级组织任期财务清理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此次清理的时段为2011年1月起至2013年6月30日。清理审计以各行政村财务收支为基础,以重大经济事项和重大经济行为为主线,以村干部“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财经政策执行与监督权”为重点,对村级“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财经法纪执行情况、财务基础工作、专项审计”等内容进行清理审计。
清查审计按照“村自查、乡镇清查、县抽查”的原则,由各乡镇的乡镇长为第八届村级组织任期财务清理和经济责任审计第一责任人,乡镇农经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或民主理财小组)积极参与配合。县农廉办、县农经局等部门对村级清理审计工作加强督查指导,对重点村进行抽查,以确保清理审计工作顺利推进。
整个清理审计工作计划从六月份开始,至九月份结束。明确清理审计人员要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主观臆断,不借机刁难,不泄漏清理审计内容。在清理审计中查出党政机关干部和村干部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铺张浪费等给集体造成损失的,责令其如数退赔,并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湘潭县纪委 曾静美 潘宇星)
建设监管平台 着眼立规矩重规范
“村干部”是最基层的管理者,村干部的形象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基层的形象。然而,一些村干部在村级公共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甚至贪污、受贿、侵占挪用公款,获取不正当利益。
由于村级公共权力监督长期缺失缺位,村干部滥用权力恣意妄为,导致财务不公开、决策不民主产生的村务纠纷,成为农村矛盾的焦点。近年来,我县通过建立村级公共权力规范化、常态化监督机制,立规矩、重规范,破解了村级公共权力监督难题,收到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双赢”效果。
该县围绕农村基层民主管理、集体“三资”管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公共事务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强制度建设,搭建了四大平台。一是党务、村务公开平台。依托村级固定公开栏硬件和《阳光三农网》软件,拓展公开载体,丰富公开手段,提升公开的信息化水平,努力使各项公开更规范、更全面、更真实、更及时、更便捷,推进农村基层干部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二是建好农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13年元月,我县全面启动农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全县33个乡镇建立33个农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镇域范围内的公共资源项目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进场交易,确保了项目的廉洁高效运行。三是建好民主监督平台,落实“三到位”。决策上,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到位,民主决策,规范村干部行为。财务上,全面实行村财乡(镇)代管村用制度到位,统一管理,集中核算。渠道上,公开信访举报途径到位,开展村干部和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坐班接访、深入群众走访活动,为广大群众实施监督开通渠道,调动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加大惩处力度 贪污腐败无处遁形
换届选举、征地拆迁、工程建设、资产处置、惠农资金、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是村干部腐败问题集聚的高压领域,贪污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屡禁不止。这样的行为不仅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使得老百姓载声怨道,也使得干部和人民群众的距离越来越远。
近年来,宁乡县高度重视案件查办的震慑作用,对村干部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为亲友谋取非法利益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仅2012年,全县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2件,移送司法机关2人。与此同时,利用各种形式对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剖析编写《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剖析读本,用鲜活的典型和惨痛的教训,警示农村党员干部。坚持查建并举,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问题,帮助发案村总结经验教训,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实现查处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相统一,发挥查处案件的综合效应,为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良好的条件和有力保证。(宁乡县纪委 郑香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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