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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会员卡本月13日前自行清退完毕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6月6日,长沙市纪委发出《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根据中央、省纪委有关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会员卡清退活动采取自行清退方式清退;因特殊情况无法清退的,持卡人可将会员卡自行销毁。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均应于2013年6月13日之前,向本人所在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作出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市纪委将对清退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此次清退对象为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在职各级纪委委员、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含职工,下同),各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金融机构中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

  此次清退的范围是纪检监察干部收受的会员卡。本通知所称会员卡,是指娱乐、健身、美容、旅游、餐饮等行业机构以及商场、会所、宾馆、俱乐部等发行的,具有一定价值、金额或消费次数,供持卡人在消费活动中进行会员身份认证识别,并凭此消费、免于付费或享受折扣的凭证。自费和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发给本单位干部的会员卡除外。(长沙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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