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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推行公务卡结算 将公务支出置于阳光下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3-06-18 15:49 来源:三湘风纪网

    “推行公务卡结算,报销费用时,在什么时间消费的,消费了多少钱,用于什么项目一清二楚,极大地提高了公务开支的透明度……。”桃江县财政局纪检组长曹新贵介绍说。公务卡,是指预算单位公务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使用公务卡后,单位工作人员外出公务消费,不再预借现金,而是刷卡消费并取得发票及刷卡凭证,具有“消费留痕”特点,将公务支出置于阳光之下。

    桃江县自2012年3月开始进行公务卡结算试点,2012年12起在全县推开。明确公务卡结算范围,制定了《桃江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结算试点方案》、《桃江县县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将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18项列入公务卡结算范围。同时,从2012年12月20日起,全县所有县级预算单位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公务支出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每月单位公务卡结算的公务支出原则上不得低于财政授权支付总额的30%,低于此标准的单位,县财政局有权停止下达该单位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严格审批程序,持卡人因公务活动使用公务卡消费时,必须取得本人签名的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消费详单和正式税务发票或财政票据,而后按单位财务会审制度进行会审,方能核准报销,报销款直接转入公务卡。加强监督检查,县财政局定期和不定期对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拒不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以及违规提现等问题,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据统计,2013年1-5月,桃江县已发行公务卡683张,刷卡消费370笔,刷卡金额319万元。桃江县党风廉政室主任薛有为说:“使用公务卡后,能有效减少现金使用,形成了一种新型的财务管理手段,强化了财政监督。同时,这种‘消费留痕’的结算方式,将进一步促进公务消费的透明化,有利于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 桃江县纪委办公室 胡凤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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