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搭建四个平台 全面拓宽群众参与社会领域预防腐败渠道

编辑:张荣卿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未知

       社会领域预防腐败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程,涉及部门多、领域广、难度大,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坚持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靠人民群众,不断拓宽群众参与的渠道,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人民群众如何参与社会领域预防腐败?笔者认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在营造氛围、健全机制的基础上,为群众参与社会领域预防腐败搭建“四个平台”,把拓宽群众参与渠道与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相结合,广泛听取民声、吸收民意、汲取民智,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和水平。
     一是为群众搭建更为畅通的信访举报平台。目前,单靠信访举报已远远不能适应反腐倡廉工作的需要,纪检监察机关要打破以往墨守的“民不报、官不理”的传统思维方式,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大力开展下访活动,了解社情民意,了解真实情况,倾听群众对社会领域预防腐败的意见和要求。通过这一办法,变“坐等上访”为“主动下访”,有利于及早发现问题,及早预防。

       二是为群众搭建更为透明的公开知情平台。预防腐败是全党和全民的共同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参与,为此,应定期向公众公开反腐倡廉情况,变“封闭式防腐”为“开放式防腐”,让群众了解反腐倡廉进程,这样才能更好地参与反腐、防腐。对社会领域重点案件的查处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及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任务、工作进展等情况,采取召开群众大会、新闻发布会、发情况通报等形式,以定期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向人民群众公开。

       三是为群众搭建更为便捷的建言献策平台。听证会、质询会制度,是群众支持和参与预防腐败的一个重要途径,通过召开听证会、质询会,变“暗箱操作”为“阳光运作”,让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且代表要多元化,既有知识分子、民主人士、一般干部,又有工人、农民和普通群众,这样预防腐败才有针对性,制度建设才有实效性,才能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

       四是为群众搭建更为有效的监督评议平台。要适时召集广大群众对社会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民主评议活动。通过民主评议,从“单一监督”走向“立体监督”,找准社会领域预防腐败的重点环节、重要岗位、重点行业,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据古丈县纪委报送信息)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