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因私出国(境)工作情况纳入廉政建设考核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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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株洲市召开全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会议。会议明确将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对在职市管干部因私申请出国(境)情况实行证照登记制度。
据统计,去年,株洲市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数量达1.2万人次(登记备案人员)。其中,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达395人次,并呈逐年大幅增长趋势。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等部门对此专项调研,并出台《株洲市市管干部因私事出国(境)审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全市各级党政、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市管企业等的正副处级干部,其因私出国(境)证照,必须上交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市管干部如因私事出国(境),必须提前5至7个工作日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凭审批手续,领取证照;回国(境)后10日内,上交证照。
为确保《办法》执行到位,纪检、组织等部门每年将开展不少于一次的联合督查,重点查处因公出国(境)走因私渠道等情况。各单位因私出国(境)工作情况将纳入廉政建设考核、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和组织人事工作年度考核。(株洲市纪委宣传教育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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