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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源:严查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违法建设行为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武陵源区出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坚持“八个一”原则,严肃整治、处理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的违法建设行为。
    “八个一律”原则,即公职人员违法建设限期不拆不整改的,一律停职停薪;单位干部职工参与违法建设的,单位年度考核一律“一票否决”;村(居)干部违法建设限期不拆不整改的,一律免职(或依法提请罢免);中共党员参与违法建设的,一律给予党纪处分;在控违拆违工作中纵容、包庇、弄虚作假的,一律免职;违法交易土地所得,一律没收;区机关单位在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经营活动场所进行公务消费的,一律不得公费报销;拆除的违法建设,一律不予补偿。
    与此同时,对违法建设涉及到土地非法交易的,区国土部门将会同公安、纪检、检察等部门进行严肃查处,对党员干部职工参与违法建设的,区纪检监察机关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自2011年以来,区纪委监察局共立案查处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建设或非法交易土地案件10件,给予党纪处分10人,在全区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武陵源区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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