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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丈:公务支出“晒阳光”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全面监控公务消费过程,更好地发挥公务卡在加强财务管理、源头预防腐败的作用,近日,古丈县财政局发出通知,决定从今年6月1日起,对预算单位公务支出中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项目做出严格规定。
    通知要求,所有实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县级预算单位,都应严格执行县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该结算目录明确了县直预算单位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17项开支必须实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凡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可继续使用转账方式。对一些暂不具备刷卡条件场所发生的公务支出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但持卡人必须填写《现金支付情况说明书》,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并报财政部门审核同意。
    通知强调,各预算单位要尽快制定相应的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管理办法和报账管理细则,严格遵守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及报账规程,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县财政局将配合有关监督部门,对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强力推进公务卡的健康实施。(古丈县纪委调研室 黄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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