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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塘区:“警示教育”搬到法庭上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4月16日是我60岁的生日,如果不是犯罪,这个时候我应该办理退休手续,安享晚年了,但现在晚年的幸福已经破灭,人生最大的悲哀莫过于失去自由,如果历史可以重来,我再也不会犯这样的错误。”这是在湘潭市岳塘区警示教育法庭上,被告人冯晓力在做最后陈述时发自肺腑的感言。
    近日,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冯晓力贪污受贿案。岳塘区副科实职以上领导干部现场观看审判会,接受警示教育。
    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上指出,被告人冯晓力利用担任湘纺筹备组组长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采取虚增工程造价的方法,套取原湘纺筹备组工程款共计人民币80万元,据为已有,其中被告人冯晓力从中分得40万元。被告人冯晓力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4万元。
    岳塘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冯晓力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没收财产1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被告人冯晓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没收财产10万元。合并决定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
    审判结束后,岳塘区委常委、纪委书记黄建文表示:“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没有免费的午餐,没有不透风的墙,更没有后悔的药。作为领导干部要洁身自好,只有与廉洁为伴,才能与幸福为伴。”他要求现场的党员干部汲取深刻教训,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警钟长鸣,拒腐防变。(岳塘区纪委 廖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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