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宁乡:四项制度提速行政审批效能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3-07-15 17:50 来源:三湘风纪

    为切实解决项目审批流程多、时间长等问题,近日,宁乡县出台四项制度,进一步整合流程、压缩时限、简化手续,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联合审批验收。对建设工程项目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统一进行受理,相关窗口联合审批,并联审批,对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事项在规定期限内依法许可、收费、发证。对竣工的建设工程项目实行联合验收,并根据相关规定分别出具证明并备案。按照该办法,完成包括施工许可证在内的项目审批,最快仅需47天。
    项目全程代理。对固定投资(土地款除外)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和1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由县政务中心全程代理,对县城建投、县国资公司、各工业园区、各乡镇及项目载体单位,免费实行新办企业项目审批事项代理员制度。
    试行“摸拟审批”。对纳入县政府投资计划、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及投资1000万元以上、土地权限相对明确的工业招商引资项目,在自愿前提下,在履行县内各项报建手续时,县直各审批职能部门按照自身职能,在不具备办理正式批复件条件时,发出正在办理建设项目“摸拟审批”《报建通知书》,直至建设项目正式办理施工图审查的所有报建手续时结束。项目正式办理施工图审查时,办妥各项正式报建批复件,取代“摸拟审批”《报建通知书》。
    规范中介服务。制定《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中介机构服务的意见》,削减、合并中介服务事项,除低中介服务收费,压缩中介服务时限,做到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除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外,中介服务时间提速50%以上,收费在现行标准上压缩30%以上。(宁乡县纪委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