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座谈会在郴州召开

(座谈会现场)
7月9日,全省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座谈会在郴州召开。
各市州纪委监察局分管案件审理工作的领导和案件审理室主任,省直纪工委、省教育纪工委、省国资委纪委及部分县市区纪委监察局领导参加会议。省纪委常委王前良出席会议并作讲话,省纪委委员、案件审理室主任凌升山作工作报告,郴州等5个市和长沙县等6个县市区纪委监察局作了典型发言,与会代表还到桂阳县纪委进行了现场观摩,交流提高案件质量的体会。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建国和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葛洪元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专门作出部署和安排。会前,黄建国书记针对此次会议指出,质量是案件的生命,审理是质量的保障,要求高度重视和加强案件审理工作,着力提高专业水准,在核定案件事实、掌握法纪依据、认真鉴别证据、准确进行定性等方面严格把关,确保纪检监察案件客观公正,经得起检验,要积极为案审部门改善工作条件,支持案审人员尽职履责把关。
会议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纪检机关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办案方针,坚持以质量为核心,不断加强现实案件审理;坚持以人为本,积极稳妥地做好申诉复查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稳步推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会议强调,要进一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案件审理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握原则,讲究策略,着力打造优质、高效、协同的审理工作模式;加强领导,更新观念,积极投身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党性强、素质高、可信赖、人民满意的案件审理干部队伍。(郴州市纪委宣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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