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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四项机制”构建干部监督“防护网”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年来,浏阳市不断健全完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把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作为深化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保障,积极构建监督“防护网”,促进领导干部健康成长和认真履职。

    推行竞争性公开选拔,创新选任监督机制。加大竞争选拔力度,拿出5个市管领导干部正职岗位以及3个乡镇党委书记岗位面向全市领导干部进行公开选拔。进一步规范单位推荐权、用人权,出台《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一次性拿出48个内设和二级机构副科级岗位开展竞争性选拔工作,邀请特邀组织员、社会各界代表担任面试考场观察员,监督考风考纪。实施电子票决,制定《浏阳市委全委会任免乡镇街道党政正职票决制实施办法》,规定乡镇街道党政正职的拟任和推荐人选由市委常委会提名并提交全委会无记名电子投票表决。
    推行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创新决策监督机制。为规范和监督乡镇“一把手”的决策行为,浏阳市下发了《市管领导班子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的通知》,规定对事关本单位权力配置、干部人事工作、规模较大的工程项目和金额较大的财务开支等重大事项,都必须严格按照会前协调、提前通知、充分讨论、逐项表决、作出决策和形成纪要等规定程序,实行集体决策。为严格回避敏感问题,该市全面实行“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单位“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工程建设等工作,强化了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决策行为的监督。
    推进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创新问责监督机制。率先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明确了工农业总产值、GDP、财政税收指标、农民纯收入、重大工程投资等经济指标评价体系,建立了审计质量控制、三级复核和集体评价制度。制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量化评价办法》,将履职行为划分为财政财务收支及国有资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内部控制情况、其他经济责任等4部分110个分项目,量化了对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对量化评价靠后和查出问题较严重的单位进行约谈,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问责机制。   
    推进资金项目公示制度,创新行为监督机制。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用权的监督,浏阳市出台“三个一律”制度,配套出台《浏阳市财政资金公开公示办法》以及责任追究办法,要求各单位将财政切块资金和项目专项资金定期在在网络、报纸进行分批公示。同时,制定《关于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的暂行规定》,详细设置了14项不得违反规定插手和干预工程建设的高压线,这些举措为确保领导干部正确履行经济责任发挥了积极作用,强化了对其行政行为的监督。(浏阳纪委宣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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