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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严控“三公”经费 公务接待下降近两成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以来,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为规范“三公”经费管理、节约行政非生产性支出,创新举措,严格监督,实现了上半年全县“三公”消费同比下降13.4%,其中公务接待费用同比下降18.9%的良好成效。
    财务定人审批。该县推行基层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即各单位的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和建设工程项目。在财务审批中,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为财务审批人,单位主要领导只负责大额资金支出的审核和把关,从根本上杜绝了“一把手”独揽财务审批大权。对外出学习、考察等需要公款支付费用的,事前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后进行申报,再由县财政局厉行节约办负责人审核、常务副县长批准,并报县纪委备案。截止目前,40余个单位事前履行申报、备案手续,对存在问题的2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纠正了2起违规外出考察行为。
    经费定期公开。该县完善党务公开制度,将基层单位的“三公”消费情况纳入重点公开内容,要求基层单位将各项行政费用支出必须作为一个明细科目单独列项,设立明细账页,确保公务消费信息的准确性。并结合其他公开事项定期公示、通报。另外,将公务消费情况作为单位领导干部述廉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年终向组织、纪检机关如实做好书面汇报,并接受评议和监督,从而有效约束和规范领导干部的日常公务消费行为。
    投诉定点接待。该县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利用县电视台、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城区户外电子显示屏等传播媒体,公开“三公”消费投诉电话。畅通举报渠道,构建县、乡、村三级信访举报网络,重点关注、集中办理党政事业单位的公务消费情况的举报,由县督查局、县作风办、县纪委相关职能室按照“登记、批示、核实、办理”的程序,做到举报一起,登记一起,核实一起,办理一起。截止目前,接到群众举报10余批次,查纠公务消费违规行为2起。
    违规定责追究。该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制定全县《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若干规定》。县纪委监察局联合县督查局、县作风办成立专项督查小组,不定期深入到城区楼堂馆所和公共娱乐场所,开展对各单位公务消费行为的明查暗访活动。对各基层单位存在公务消费违规违纪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违反厉行节约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组织处理。截止目前,开展公务消费专项督查3次,查处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违纪问题6起,并全部处理到位。通过以上多项举措,积极营造了“重厉行节约、树清廉形象”的良好氛围。(茶陵县纪委 袁文明 陈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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