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严禁借子女“升学宴”敛财

在2013年高考、中考学生升学高峰来临之际,株洲县纪委监察局出台举措,严把“四关”,推进“升学宴”专项治理,引导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正气、树新风,倡导文明节俭风气。
把好“预防关”。该县纪委积极开展摸底排查,筑牢党员干部自觉抵御“升学宴”的思想防线。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子女的上学情况逐一调查摸底,通过对重点对象下发提醒通知书、发送廉政警示短信等方式,提醒党员干部举办和参加他人举办的“升学宴”的有关纪律要求,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觉悟,教育党员干部严格遵守有关纪律,有效防止违规举办“升学宴”现象的发生。同时,要求将举办子女升学宴请活动作为个人重大事项,向本单位党组织书面报告,报县纪委党风室备案,并记入个人廉政档案。
把好“制度关”。该县严明纪律,下发“五不准”规定,即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大操大办或参加各种名目的“升学宴”“谢师宴”等宴请,不准以各种形式发请柬、下通知宴请亲属以外的人员,不准收受亲属以外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以及借各种名义赠送的钱物,不准巧立名目用公款或到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私营企业主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子女学习费用、往返差旅费等,不准动用公车送子女入学。
把好“监督关”。由县纪委、县作风办牵头,组织全县特邀监察员、政风行风监督员分组对全县酒店、宾馆等宴请场所进行明查暗访,对操办“升学宴”情况进行巡查,进行“拉网式”清理。同时,公布了治理“升学宴”问题举报电话:27619161、27628300,拓宽监督渠道,广泛接受监督。
把好“惩处关”。县纪委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对所辖范围内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以权谋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早打招呼、早提醒,及时制止。对违反“五不准”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严格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从严从重处理。对因工作措施不强、监管不力、教育不到位,致使本单位发生党员干部违规举办“升学宴”问题的,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在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予以扣分。(株洲县纪委 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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