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四措并举强化乡镇“一把手”监督

近年来,益阳市资阳区在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特别是乡镇党政正职的监督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试图在超前预防、机制规范、运作到位上拓展监督思路,有力地促进了全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进行全方位监督。用严格的制度和规范的程序来保证乡镇权力阳光运行、公开透明。出台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关于实行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的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文件,建立了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实行了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资金使用会审联签制度等。从决策、用人、花钱、办事、工程等环节给乡镇党政领导设“紧箍咒”,对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实行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物资(服务)采购制度,并明确要求在班子成员会议中实行末位表态。
以监督检查为抓手,深化选拔任用监督。一是科学选拔,推行票决干部和公示试用制度。坚持把选人用人作为加强乡镇党政正职监督的重点,出台了《区委常委会提拔任用乡科级干部实行常委会、全委会票决制度》、《关于推荐科级干部暂行规定》等制度,公开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全程接受监督,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满意度。对乡镇党政正职的拟任人选,实行全委会票决,同时邀请候补委员、纪委委员列席会议,扩大了干部任免民主程度和监督范围。推广公示试用。对拟提拔的乡镇镇长人选,均向社会进行公示,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在去年启动区、乡人大、政府换届选举工作以来,区委严格按照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有关机制,依照程序顺利推进,以常委会票决制产生了乡镇党政正职候选人。用人问题上的严格程序化,彻底杜绝了我区以前乡镇换届选举中一度存在的“拉票”贿选和票箱“跳人”歪风,真正实现了区乡换届选举的风清气正。二是实施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对拟提拔任职的乡科级领导干部组织廉洁从政党纪法规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方能任职。三是轮岗交流,打破任职“铁交椅”。对在乡镇党政“一把手”岗位时间较长的干部实行轮换交流。近三年来,对任职3年以上的乡科级党政正职进行交流,调整28个“一把手”,涵盖了乡镇与区直部门单位之间、规模大局与小局之间、经济部门与非经济部门之间主要领导的岗位轮换,交流比率达40%以上。
以健全长效机制为目标,开展经常性监督。一是实施绩效考核末位淘汰制,并将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评议等作为乡镇领导班子的主要考核目标。二是组织对乡镇党政“一把手”开展述廉评议。为切实加强对全区科局级单位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区纪委将于今年8月中旬开始对沙头镇党委书记等6个科局级单位的“一把手”开展述廉评议。全区成立了领导机构,出台了实施办法,明确了评议内容,确定了评议程序,尤其是集中评议将邀请全体区级领导、各科局级单位“一把手”、“两代表两委员”参加,评议结果、整改成果及有关问题处理情况,将如实记入单位及本人廉政档案,进一步督促单位“一把手”忠实履职,廉洁奉公。
以查办违纪案件为震慑,强化廉洁从政监督。只有惩处有力,才能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2011年以来,资阳区立案调查违纪违法案件152件,涉及乡科级“一把手”18件,处理乡科级领导干部27人,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纠、有贪必反、有腐必惩,始终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对干部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不搞通融,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不讲条件,对违反党的原则的人和事不留情面,对工作不力和作风不正的干部不姑息迁就,对出了问题的干部不包庇袒护,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营造了风清气正、政治清明的良好氛围。(资阳区纪委 贺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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