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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十严禁五个一律”严控楼堂馆所建设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喂,是文广新局吗,你们单位在哪办公?”“我们没有办公楼,现租住一座民房办公,地址是寿域路保险公司往上走二十米。”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文广新局办公室主任黄荣华耐心地告诉来访者,这是该县严控办公楼建设的一个缩影。在江华,租房办公的党政机关有10个。

    近年来,江华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党政机关新建、扩建、迁建、购置、装修改造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必须由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发改委、国土、住建等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中央下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后,江华及时出台了“十严禁五个一律”规定:严禁以任何理由新建楼堂馆所;严禁以危房改造等名义改扩建楼堂馆所;严禁以建技术业务用房名义搭车新建楼堂馆所;严禁改变技术业务用房的用途;严禁以城市改造、城市规划等理由在他处重新建设楼堂馆所;严禁以任何理由购置楼堂馆所;严禁以“学院”、“中心”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严禁接受任何形式的赞助建设和捐赠建设;严禁借企业名义搞任何形式的合作建设、集资建设或专项建设;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禁豪华装修。5年内,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严肃处理违规审批行为,对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的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财政部门一律不下达财政预算,国土部门一律不供地;对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及办公用房管理使用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一律严肃查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三年来,该县未出现一例违规修建办公楼案件。
    “虽然我县的公务支出一再压缩,但我们在民生支出上从来不吝啬。去年,我县的总财政收入为5.0037亿元,总预算支出为16亿元,其中民生支出达12.34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7%,是财政收入的2.5倍。光发放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项就达3.36亿元。”在县人大会上,县长龙飞凤向全县人民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江华县纪委  尹世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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