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严禁公职人员借婚丧嫁娶敛财

今年来,江永县推出多项举措,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婚丧嫁娶等“家中大事”立规矩,防止公职人员在婚丧喜庆事宜中出现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不正之风。
一是开展群众教育宣传活动。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县内新闻媒体、户外廉政广告等平台,大力弘扬破除婚丧陋习,勤俭节约的思想观念,要求全县公职人员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规定,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中,适度从简操办,不得滥发请柬、广下通知,自觉抵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盲目攀比、封建迷信等社会歪风,树立社会文明新风。
二是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重大事项,都要事前向县纪委申报,并以书面文字形式报告何种事宜、邀请范围、举办规模、具体时间、地点等情况。副科级(含)以上领导干部的申报材料存入个人廉政档案。今年以来,该县共有6名领导干部按要求递交了操办婚丧喜庆等重大事宜的书面报告。
三是严查严管公务私用行为。禁止公务用车参与婚丧嫁娶等私人喜庆活动和从事对外出租等经营性活动,一经发现,由县纪检监察机关通知财政部门对违规车每辆扣减单位经费3000元,单位主要领导写出书面检讨,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司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要求交警部门严肃查处公车参与婚丧活动中换牌、摘牌、遮牌的问题。
四是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要求县纪委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对于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办理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进行严厉惩处。同时,在县城及周边村街、交通要道、宾馆饭店等处设立固定和流动检查组,对婚丧喜庆活动操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江永县纪委 何继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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