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出台社区居务公开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社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推进社区居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日前,岳阳市纪委、岳阳市监察局、岳阳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岳阳市社区居务公开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红头文件的形式确定了全市社区居务公开的长效机制。
《办法》共分七章十九条,对社区居务公开的内容,公开的程序、时间和形式,社区居务公开的监督方式,社区居务公开的管理考核及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规定。
《办法》规定,居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基本项目、常规项目、专项项目和其他项目。基本项目包括社区示意图、社区基本情况和社区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及联系方式。常规项目包括社区享有初审权、证明权的各项事务。例如居民申请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就业、征兵、最低生活保障等办理情况。此外还包括社区为居民服务项目、服务方式、服务时间、收费标准等情况,以及社区基础建设和公益事业建设的经费筹集方案、建设承包方案、项目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情况。专项项目主要为社区资金管理、社区资产管理、社区资源管理情况的公开。
《办法》规定,居务公开按照拟定内容、审查核实、实施公布、征询意见、资料建档五个程序进行。在公开时间上,《办法》规定,基本项目内容长期公开,常规项目、专项项目和其他项目内容每个极度公开一次;社区重大事项和决策必须实行事前公开、实施过程中动态公开和事项实施结果公开;社区重大资产、资源使用处置情况,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事项随时公开;在居务公开栏内公开的内容,公开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
《办法》规定,社区居务公开的形式包括会议公开、服务大厅公开、居务公开栏和公示牌公开,以及社区结合实际以社区网站、便民手册、明白卡、电子显示屏等其他形式公开。
《办法》还明确规定各社区成立居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成员在本社区居民中选举产生,社区班子成员不能参加居务监督委员会。居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社区居务公开、重大决策、集体“三资”管理、干部廉洁履职等情况进行监督。社区居务公开的内容要及时提交居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确保全面、真实。
《办法》还要求社区应建立居务公开台账,作为社区档案长期保存,同时实行备案制度,每半年将公开的内容经居务监督委员会和社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街道办事处(乡镇)。报街道办事处(乡镇)每半年对社区的居务公开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核实,并汇总本辖区范围内各社区的公示内容,经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县市区民政局备案。县市区民政局负责对社区居务公开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检查情况每半年书面报当地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
《办法》明确了社区居务公开工作由民政部门牵头,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居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涉嫌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岳阳市纪委监察综合室 黎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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