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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纪委出台作风建设督查办法 重点监管“一把手”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中新网

    记者31日从湖南省纪委获悉,为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防止作风建设“一阵风”,促进湖南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今年6月下旬,湖南省纪委出台了《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暂行办法》等措施,重点监管党政“一把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湖南省纪委常委王前良介绍,《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共9条,包括对象范围、检查内容、方式方法、问题处理、组织实施等5个方面。
对于监督检查的具体对象,《暂行办法》涵盖了湖南各级党政群团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既包括了单位,又包括了个人,监管检查的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

    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看各地各部门抓的情况、各级领导干部做的怎样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如何,还有群众反映的问题调查处理的结果。

    王前良说,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通过督办、反馈意见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党员干部,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处理。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至少每半年通报一次本辖区查处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且要将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情况,作为干部任免、表彰奖励、代表委员提名等出具廉政的重要依据。

    “总体要求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将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王前良说。(李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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