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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向公款旅游“亮剑” 四名干部被查处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江华瑶族自治县湘江乡九年制学校的两名行政人员来到县纪委,主动补交其旅游费用。这是该县严查公款旅游的一个缩影。

    去年暑假,湘江乡九年制学校的两名行政人员与县教育局的两名中层干部相约到上海、杭州旅游,共花费2.2万元。回家后,四人以学校教学设备维修的名义开具了一张虚假开支发票在学校报账。接到群众举报后,县纪委和检察院迅速组成调查组,查清了四人公款旅游的事实,已责令四人退回违规旅游费用,上交财政。同时,调查组还发现了其中一人有其他违纪违法事实,该同志已被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为强化对公款旅游的监督,江华瑶族自治县多措并举,部门联动,形成了立体监督网络。一是签定责任状。在年初的纪委全会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县委、县政府与23个乡镇场、县直各单位签定《厉行节约责任状》,向社会公开承诺,公务开支要比上年度下降20%。二是严格审批。凡是出国出境参加公务活动的人员,要经分管县级领导同意后,报财政、纪委审批,县级领导出国出境,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后,报市纪委审批。三是部门联动。旅游、出入境管理、财政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凡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护照的,公安部门第一时间将名单传到纪委、组织部,如涉及到国家工作人员,未经纪检部门审批,公安一律不予办理护照。旅游景点门票、旅游公司发票,财政一律不予报账。四是严格督查。在重大节假日期间,纪委、作风办组织暗访人员,到宾馆酒店、旅游景点、交通要道进行明察暗访,发现公款旅游、违规使用公车等情况及时严肃处理。(江华县纪委 尹世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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