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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党政正职公开述廉接受“现场问政”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加强对党政正职的监督管理,促进领导干部正确履职用权,近日,石门县出台了《石门县乡(局)级党政正职向县纪委全会专题述廉工作制度》。在述廉评议环节,创新提问质询方式,积极借鉴电视问政的做法,纪委委员、特邀代表、现场观众可以随机向述廉者提问,现场问政。“不仅述廉者事先不知道会被问什么问题,而且现场提问人员也是随机产生。其目的是让领导干部明白,只有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述廉才能言之有物,接受质询才不会胆颤心惊。”该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黄旭峰如是说道。
    据了解,该县除了把“现场问政”写进制度外,还对述廉对象的选定、述廉内容、述廉程序、结果运用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述廉对象科学选定。规定在同一家单位任职三年以上(含三年)未进行述廉的党政正职必须列为述廉候选对象,经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初步筛选后,报县委常委会研究,最终确定当年的述廉对象,并书面通知其本人及所在单位,提前做好述廉准备。
    述廉内容去除粉饰。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集中制、财经纪律、廉洁自律、改进工作作风等规定的情况都纳入了专题述廉内容。同时,针对以往述廉报告中工作成绩过于粉饰、廉政方面避重就轻的情况,规定述廉对象在撰写述廉报告时,工作成绩简单概括,重点侧重于单位和个人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向纪委全会说明的事项。
    述廉程序环环相扣。按照时间顺序,明确了述廉准备、走访调查、述廉评议、整改落实四个阶段。述廉准备阶段,通过张贴述廉公告、设立投诉电话和征求意见箱、召开动员会议等方式,让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积极参与监督。走访调查阶段,调查组就述廉对象工作情况、廉政情况等内容广泛开展调查,审计部门对述廉对象任期经济责任状况进行同步审计。述廉评议阶段,召开专题述廉评议大会,述廉对象向大会进行口头述廉,审计部门、调查组分别通报经责审计和述廉调查情况,特邀代表就热点问题现场随机提问质询,然后全体纪委委员综合各方面情况对述廉对象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当场予以公布。整改落实阶段,述廉对象针对调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调查组负责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形成专门报告,并在下一次专题述廉评议会上进行通报。
    述廉结果有效利用。将述廉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并抄送县委组织部备案,记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同时,对评议结果中满意票在90%(含)以上的述廉对象,由县纪委向县委积极推荐;对评议结果中不满意票在30%(含)以上或无满意票的述廉对象,由县委主要领导对其诫勉谈话;对评议结果中不满意票在50%(含)以上的述廉对象,县纪委将建议县委对其免职。(石门县纪委党风廉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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