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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打好“组合拳”,全面规范公务消费管理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以来,湘潭县创新推行公务消费限额指标管理、集中稽核审批、“三色”预警管理、定期通报公开等系列举措,打好公务消费管理“组合拳”,从严控制和减少公务消费支出,取得较好成效。1—6月,全县公务消费总支出同比下降21.5%。

    一是坚持从严控制,由被动限增向主动减量转变。年初,县委、县政府明确全县公务消费支出年度控制目标为同比下降20%。乡镇和县直机关单位会议和公务接待费实行限额指标管理,各单位2013年度会议和接待费指标一律按去年指标数核减20%下达。外出考察学习和公务用车购置坚持从严审批,上半年,全县未审核批准一次外出考察学习活动,审批新购(换购)的公务用车数量较去年同期减少16台。公务消费控制着力点由限制增长向主动减量转变,公务消费支出降幅明显。

    二是坚持从严管理,由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制定出台《湘潭县公务消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管理范畴,规范管理程序。强化源头治理,成立专门的公务消费集中稽核工作组,全面推行公务消费集中稽核审批,县公务消费稽核审批小组在每月的20日—25日集中对乡镇和县直机关单位各项公务消费支出进行专项审核、定期审批,对于弄虚作假,不符规范要求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加强会计核算管理,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公务消费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实行公务消费单列,分单位建立公务消费台账,按到人到事到项目进行登记核算。公务消费管理由相对简单逐步向精细化、科学化转变。

    三是坚持从严监督,由封闭管理向公开透明转变。实行公务消费通报公开制度,各单位公务消费支出情况定期在单位领导班子、全体干部职工中进行公开;全县公务消费管理和乡镇、部门公务消费支出情况每半年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上进行通报。推行公务消费专项审计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对公务消费支出数额较大、指标控制不严、群众反映较多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公务消费管理由相对封闭向公开透明转变,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四是坚持从严追责,由注重监管向惩防并举转变。制定实施《湘潭县公务消费管理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湘潭县公务消费管理预警机制暂行办法》,对违反公务消费管理制度和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预警管理。今年3月,县纪委监察局对县粮食局未经审批擅自组织干部职工外出参观的行为进行了问责处理,并在全县通报批评。7月,结合公务消费专项检查结果,对部分单位下发预警卡实施预警管理。通过强化问责、惩防并举,全方位规范公务消费管理。(湘潭县纪委党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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