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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严查公共服务领域乱收费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凡上级规定取消的涉企收费项目、凡我市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凡可收可不收的收费项目一律不收”,“凡有上下限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按下限收取”,“凡未公布的涉企收费项目,企业有权拒缴”。8月2日,湘潭市“发展环境优化年”收费专项检查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指出,从7月底至11月底,湘潭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发展环境优化年”收费专项检查,严查公共服务领域乱收费行为。

    这次收费专项检查的对象分为两类,一类是省里检查组负责检查的重点部门、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和协会等相关中介服务机构;一类是市检查组负责检查的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县(市)区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以及协会等相关中介服务机构。检查时限为2012年1月至2013年6月发生的价格和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的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重点检查国土、建设、规划、房管、环保、水利、公安(含交警、消防)、人防、气象等部门和供水、供气等公用事业单位。检查内容包括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县(市)区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越权制定的收费政策等9个方面。

    这次检查由市监察局、物价局、财政局、优化办统一部署并联合组织实施,检查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及完善政策三个阶段,并明确了三个阶段的检查纪律,对违反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纪、依规从严处理,并与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湘潭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建平特别强调了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纪律问题,要求检查一定要以查办问题为主,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精兵强将参与检查工作。(湘潭市纪委宣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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