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推行“廉保金”制度预防工程腐败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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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廉洁、高效、优质。今年,汝城县强力推行了“工程廉洁保证金”制度,要求每个重点项目建设工程必须签署《廉政合同》和设立“工程廉保金”,并将施工、监理方缴交的“工程履约保证金”作为相应项目的“工程廉洁保证金”,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发现承建方有违反《廉政合同》和各种违纪违法的行为,纪检监察部门将视情况没收违约方全部或部分廉洁保证金,或责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顶格处罚,或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从严处理。返还履约保证金时,履约保证金管理部门必须报请纪检监察机关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方可办理工程廉洁保证金退还手续。截止4月底,有8家企业缴交工程廉洁保证金共计350万元。(汝城县纪委 朱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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