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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四措并举”规范“一把手”权力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为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采取了四种措施,强化对“一把手”的权权力制约。

    慎重“授”权。区委建立了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的经常联系制度,互相交流信访及举报情况,严格把住“一把手”的选拔任用关。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经常向组织部门通报和提供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为组织部门考核提拔“一把手”提供信访情况。组织部门对拟提拔的“一把手”,在提交党委讨论前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以防止素质不好的人走上领导岗位。

    合理“分”权。对“一把手”特别是直接掌管人、财、物支配权的“一把手”的权力适当分离,实行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离,相互制衡,促进班子成员间的相互监督。在重大问题的决策上实行了“票决制”,防止“一把手”个人说了算。同时,实行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实行“一把手”轮换任职制,防止“一把手”在一个单位工作时间过长而诱发腐败行为。

    有效“制”权。鼎城区进一步加大了政务公开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力度,实行“阳光政治”。把整个政府从具体的无所不包的经济活动中解放出来,走小政府大社会的道路,将主要的政府职能交给市场,实实在在地下放权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一把手”的自由裁量权。

    规范“用”权。对“一把手”任内工作,大力推行审查审计制度。对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以及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情况,区委按制度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加大了对“一把手”的任内审计力度,重点审计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个人经济收支和遵守财经纪律等情况。坚持干部述职制度,实行“一把手”向区委全会报告工作制度,“一把手”向全会报告主管工作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接受委员和群众的公开评议,对为官不正、为官不廉者进行批评教育,对有严重以权谋私行为的严肃查处。(鼎城区纪委 黄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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