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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开展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编辑:谷波 发表时间:2013-08-21 10:15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严肃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纪律,整治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近日,湘西州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编办、财政局、人社局组成联合工作组,全面开展了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深入治理超编制限额进人问题。重点治理机关事业单位超编制员额进人,造成人员超编的问题。

    二是深入治理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的问题。重点治理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和职数管理有关规定,超职数限额选拔配备领导干部的行为;违反中央、省严格规范副秘书长配备等有关规定,突破机构“三定”方案核定的职数限额,超职数配备市州党委、政府副秘书长或县市区党委、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的行为;违反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规定超配非领导职务的行为;擅自规定“改非”干部不占职数,自行设置“正副处级干部”、“正副科级干部”等职位,违规搞“先进后出”,变相增加职数的行为;未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批准,超机构规格高配领导干部的行为。

    三是深入治理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的问题。重点治理违反规定擅自扩大范围在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构和事业单位)实行党政正职分设的行为。

    四是深入治理随意按年龄划线乱调整配备干部的问题。重点治理违反规定,擅自将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班子换届年龄要求及其工作部门正职随届任免的提名年龄要求随意扩大适用范围,并作为平时调整干部任职年龄界限的行为;违反规定划定干部任职年龄界限“退线改非”、提前离岗、提前退养等,致使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的行为。

    五是深入治理违反规定程序乱进人的问题。重点治理违反中央、省有关公务员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等方面政策纪律规定进人的行为;以“人才引进”等为名,规避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相关规定和程序,变相违规进人的行为;严肃查纠领导干部配偶子女违规进入公务员队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问题。同时,重点治理财政供养人员在编不在岗,冒领财政资金的行为;违反有关规定,干部调离后继续在原单位领取报酬的行为;虚报人员编制,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退休和死亡不注销,继续按在职人员领取报酬的行为。

    此次专项治理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复核检查、整改验收四个阶段,到2014年底结束。整个工作将着力强化干部人事编制工作监管措施,着力构建科学管用、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和办法,维护干部人事编制纪律的严肃性,提高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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