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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溪:“四条硬规”整治审批领域乱象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年来,辰溪县为切实解决审批领域存在的程序“繁琐化”、时间“长跑化”、收费“多乱化”等问题,从简化流程、压缩时限、规范收费、严格追责等方面大力改革探索,建立健全了一套有效防治审批领域乱象的长效机制。

    一是“全程代办”简化流程。该县制定了《辰溪县关于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的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审批手续实行专门机构全程代办制、牵头领导与牵头部门负责牵头制、全程分段联席会议联批制,并规定县创业办、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和生态创业园管委会为审批事项的全程代办机构,相关县级领导和工商、发改、国土、住建等部门分别为注册、立项、用地、报建四个阶段的牵头领导和牵头部门。具体程序为:创业对象向代办机构提出申请,由代办机构将代办的项目申请送至牵头部门,由牵头领导和牵头部门召集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审查审批,或由牵头部门向相关单位发出审批通知,无故缺席会议或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作出审查或审批意见的,视为同意。牵头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明确审查、审批意见后,再由代办机构交下一牵头部门按程序办理。

    二是“规定时限”保证效率。该县将每个环节涉及的各单位审批的时限压缩至最低,明确规定注册、立项、用地、报建四个阶段联合审查审批时限分别为1个工作日、4个工作日、12个工作日和3个工作日,即最多不超过20个工作日办结,项目便可进行开工建设或营运,从根本上提高了审批实效。

    三是“统收分拨”规范收费。该县通过全面清理,将县直23个单位的40项行政事业和服务性收费纳入“统收分拨”范围。规定各单位在审批或办理项目相关手续时,不得自行收取各项行政事业性费用,必须统一由县住建局在发放《施工许可证》时由非税管理局统一收取,再分别拨付给各单位,从而从源头上遏制了审批过程中出现的乱收费、搭车收费、收费标准不一等违纪违规乱象。

    四是“十种行为”要被追责。该县为确保审批领域安全高效,专门出台了《辰溪县关于违反优化审批流程规定责任追究办法》,对“不执行首次办理登记、首问责任制和服务态度差被有效投诉的;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受理、不予审批的;对已取消、调整或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实放审批的;不落实全程代办制、不按优化审批流程办理的”等10种行为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诫勉谈话、调整岗位、免职、纪律处分等处理。(辰溪县纪委预防腐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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