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四举措为“三公”经费“纤体瘦身”

近年来,鹤城区纪委紧紧围绕“三公”经费“负增长”目标,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完善管理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奖惩机制等多举措,扎实推进“三公”经费长效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促使全区“三公经费”管理真正走上了“制度机制好、规模控制好、督查监控好”的良性发展之路。
加强教育培训,筑牢思想防线。深入开展廉政教育。通过各种方式的廉政教育帮助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优良作风,同时还引导全区党员干部恪尽职守、严以律己、以身作则,认真维护公务消费纪律,争做洁身自好、廉洁自律的表率。大力开展业务培训。每年定期举办各单位财务人员和分管领导业务培训班,针对性开展“三公”经费专题培训,重点就“三公经费”管理规定、支出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专题宣讲。通过业务培训使全区党员干部学习和领会“三公”经费支出所必须遵循的程序、开支的范围、合纪合法性审核等内容,提高减少“三公”经费支出的自律力。
完善管理机制,规范“三公”经费使用。一是细化工作制度。出台了《怀化市鹤城区“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和《怀化市鹤城区“三公”经费支出监督管理实施方案》,重点对车辆购置运行、公务招待、公款外出参观学习和考察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二是量化控制指标。对全区224个行政事业单位前3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审核、汇总统计,去掉违规和不合理的支出后,求出平均值,按降低10%的目标要求,计算出各单位后3年“三公”经费支出每年的最高限额。三是加大公开力度。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在每个月月底须向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公开,接受评议;每个单位每月、每季初须将上月、上季支出的“三公”经费情况以报表形式报区“三公”经费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核。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执行落实。一是实行定期检查。每月对1至2个街道(乡镇)、8至12个区直单位“三公”经费的支出、审核、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二是开展随机抽查。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对部分重点单位“三公”费用支出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检验被查单位执行《管理办法》和最高限额及报告内容真实性的情况,并对在检查中违反有关规定的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三是落实动态监管。将各单位“三公”费用管理工作纳入综合监督检查范围,作为一项常态化监督检查内容。今年以来,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监督检查,对各单位“三公”费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动态检查,对落实情况不好的3个单位的分管财务领导进行约谈,1名干部因组织公费旅游被立案调查。
严格惩戒问责,做到标本兼治。在监督检查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违规支出、超最高限额支出的相关人员予以经济处罚和党纪、政纪责任追究。同时将各单位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作为评定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重要依据,强化各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心。
经统计,现在我区各个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总额较前3年平均值降低了10%,提高了行政效益,提升了政府形象,获得了干部群众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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