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便民服务变“群众找门”为“干部上门”

近日,石门县正式启动干部驻乡进村便民服务办实事工作,通过“变群众进城跑手续为部门主动下乡送服务”,推动县直部门一线积极作为,方便群众办事;通过“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促进问题在一线解决、矛盾在一线化解,促进基层稳定与发展。
编发便民服务指南。该县明确县公安局、农业局、民政局等30家县直单位为驻乡进村便民服务工作重点单位,并要求重点单位编发《便民服务指南》,涵盖基层群众办事密切相关的工作内容、办事程序、资料准备和办理期限编等,并下发给基层群众,进行广泛宣传。
组建便民服务分队。各驻乡进村便民服务工作重点单位组建便民服务小分队,采取单位主动下派、应基层申请下派、根据县作风办交办下派三种方式下派到山区偏远乡镇开展审批、办证等服务。
创新“3+1”便民服务模式。“3”即设立3个固定便民服务点。为方便离县城较远的山区群众办事,综合考虑区位因素,该县在全县范围设立3个固定便民服务点,重点为群众办理身份证和结婚证等事项,由所在乡镇和相关县直单位负责搞好服务点配套服务。“1”即开通1一台流动便民服务车。该县政务中心根据乡镇政府和项目业主的预约申请,安排流动便民服务车,并整合公安、民政、林业等相关窗口单位组成便民服务小分队下乡进村开展便民服务。
建立两项便民服务机制。一是实行“免费代办”。乡镇站所帮助群众免费代办审批、办证任务,办事群众为委托人,站所干部,县乡联村干部和村(居)干部与委托人签订免费代办承诺书,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和名义向群众收取法律法规许可之外的任何费用;县、乡联村干部和村(居)干部主动上门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提供免费代办服务。二是实行“预约申请”。乡镇、村(居)和群众可根据需求可向县直单位预约申请服务,填写便民服务申请单;乡镇政府每月对服务申请单进行收集、审核把关,并于每月最后一周向县作风办和县政务中心进行申报,县作风办接到预约申请后,经整理分析、集体研究,于3个工作日内就预约申请事项向相关县直单位发出交办函,被交办单位在接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就处理情况进行回复。县政务中心接到预约申请后,立即与相关窗口单位联系协调,并在5个工作日内派出便民服务小分队下乡进村办理。(石门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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