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请行政相对人测评重点股室 激发效能建设正能量

倪志铭
2011年以来,湖南省涟源市纪委、监察局以全市开展的“效能提升年”、“作风整顿年”活动为契机,创新效能监察机制,积极探索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新途径,连续三年在市直部门中开展了行政相对人测评工作,对60个重要管理股室开展重点效能监察,测评工作受到群众的好评,促进了机关效能建设和干部作风的根本转变。
立足“三个改变”,创新行政效能监察和考核评价机制。一是改变以往由政府部门自己制定考核标准、各职能部门交叉检查、年底统一检查综合评价的老办法,由政府主导转变为社会主导,将考核评价市直机关效能高低和作风优劣的决定权交给群众和行政相对人进行测评。二是改变以往行政效能监察考核奖惩模式,制定《涟源市市直机关单位行政相对人测评工作细则》等奖惩办法,规定对测评中处于“末位”的股室负责人实行轮岗,对不满意率30%以上的责令股室负责人辞职或给予免职处理。三是改变以往突击式、粗放型的行政效能监察考核方式,以行政相对人测评为载体,建立行政效能监察考核的长效机制。每年从全市遴选60个重要管理股室作为测评对象,主要开展两项测评:每季度从各重点管理股室每月上报的实名登记台账中按比例随机抽取行政相对人开展电话测评;年底从全年上报的台账中按比例抽取行政相对人开展现场测评,实现行政相对人测评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把握“三个环节”, 确保行政相对人测评工作有效开展。一是精心组织,营造氛围。专门成立了行政相对人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测评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二是抓好“四定”,扎实推进。圈定测评对象,确保服务群众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股室纳入测评。拟定测评内容,确保测评有的放矢。划定测评主体,确保测评工作的全面性。规定操作流程,确保测评的真实公正。在两项测评中,每年度发放测评表格和问卷8200张,参评人数8000人次,确保了测评工作客观公平。三是评改结合,动态监管。实行社会测评、监督检查、投诉处理“三同步”,及时发现市直机关单位、干部队伍在效能和作风建设上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对重点管理股室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检查中如第一次发现1例对行政相对人未予登记的,扣6分;第二次检查,发现1例未予登记的,扣6分且对该股室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诫勉谈话并在全市通报批评;第三次检查,发现1例未予登记的,对该股室负责人就地免职。3年来,2名股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分别受到免职和诫勉谈话处理,3名股室负责人被调整岗位。(作者系涟源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